新会计准则下企业财务会计实务实施效果分析_会计审计论文

时间:2021-06-28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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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企业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原有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企业发展需要,因此,我国近年来不断地颁布和实施了各种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本文将对在新的会计准则下,财务会计实务实施的局效果进行分析。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实务;实施效果;稳健性原则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仅是对原有会计准则的扩展和补充,更加大了会计实务领域中稳健性原则的进一步应用。这一准则的应用效果,不但缩小了各个公司上报的财务报销的差异,也在防范上市公司操控利润方面起着重要的屏蔽作用。稳健性原则的应用,对我国会计实务的实施效果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坚持稳健性原则的意义
会计人员在处理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不稳定因素时,要对可能会发生的风险进行充分的估量,尽量减少或者避免企业可能会发生的风险,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在会计实务中,坚持实行稳健性原则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一)对企业自身的利益而言:
1、坚持稳健性原则,可以为企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应对复杂混乱的外部环境时,可以保持理性,不受外界环境所干扰;
2、坚持稳健性原则,是企业资本保值和增值的重要的基础性原则;
3、在稳健性原则的指导下,企业能够真实客观的认识到自身的经营成果以及企业财务状况,以防止企业经营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盲目乐观,做出错误的决策;
4、坚持稳健性原则可以从不同角度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稳健的步伐,通过强有力的竞争力赢得经济活动的最大利润。
(二)对外部信息使用者而言:
1、企业坚持稳健性原则,就是对投资者的利益负责,保护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不受侵蚀;
2、稳健性原则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保障,企业实行稳健性原则,能够防止将资产作为红利分发给股东,保护债权人资产不受侵蚀;
3、坚持稳健性原则是对投资者负责的表现,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信息基础,避免盲目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二、我国会计实务实施效果分析
(一)权责发生制的实施效果分析
权责发生制就是根据企业经济活动中,权责关系的发生和影响来确认企业的支出与效益,以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的会计十五中,通常把企业经营利润或者损失归入到导致企业产生利润或者亏损的期间,却不是使企业实际支出或者受到现金的期间。,美国的学者将权责发生制所引起的会计目标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每个会计期间内企业所实现的收入进行严格控制;
2、对每个会计期间内企业所发生的成本以及现金支出进行严格控制;
3、对每组相关联的收收入与成本支根据配比原则进行定期的配比。
权责发生制的根本目标就是真实的反应每个会计期间的利润以及亏损程度。在每个会计期间末尾进行程序的调整,是为了反映账户中最为真实的利润。在新的会计准则规定中,我国会计实务中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进行核算,从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中可以看出,这一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实施,起到了两点作用,一是使各类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二是避免了盲目高估利润,保证了企业资本的及时补偿。尽管如此,权责发生制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还不够完善,很多时候,使用不当,会导致很多企业由于将本该真实反映在某一个会计期间的利润作为修饰工具,虚报利润。而这一现象的存在,对我国会计实务的实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作出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会计实务的实施中,有必要对现有的会计理论进行完善,使会计实务在实施中取得更显著的效果。
(二)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在会计实务中的推广与应用
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中,对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带来未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而这一资产的定义正是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是在会计实务中,坚持稳健性原则所必然产生的一种核算方法,也是使存货符合资产定义的具体体现。
根据稳健性原则,在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价格时,因此而形成的损失无法作为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这部分损失应当从资产价值中被抵消,列入到当期损益中,这就是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的基本理念。这种核算方式的积极意义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使费用与收入配比,使企业能够真实的计量收益和损失;二是为资本保值提供可靠的基础。然而,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在我国曾一度受到严厉批评,被禁止使用,面对越来越严重的资源流失现象,会计学者们发现,存货与市价的不一致,是企业亏损的原因之一,由于频繁的经济活动,造成大量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市值出现差距,而且这种差距正在越来越大,企业只能将该损失在待处理财产损益中进行计量。我们应当看到,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在会计实务中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因此,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对这一原则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约束,减少会计实务中操作的随意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不同的会计人员在实务中的记录能够保持一致。
(三)改进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
坏账准备计提方式的改变,在会计实务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表现为:第一,使企业在资产计价方面更加客观和真实,保证企业资产的有效价值;第二,在防范企业风险方面,做充足的准备;第三,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所有者对应收账款的利润操纵。
我国目前的会计准则中允许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坏账准备的计提,事实上,各种账款都有坏账发生的可能,因此,坏账准备的计提被会计人员高度重视,在实务中,有限制和有步骤的对坏账的计提基数进行加大,使坏账准备起到其对风险的防范作用。
总结: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会计实务的实施已经初见成效,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和所有者,需要充分重视起会计实务的重要作用,重视企业的财务工作,为保障企业的利润以及在风险防范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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