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妥善解决农民工急需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巩固执政基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论述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低,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农民工群体近乎游离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有人分析指出,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尤其在失业救助、医疗看病等方面农民工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社会保障待遇和保障机制。具体表现在:
(一)就业受歧视,失业无保障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严格的户籍制度的限制,大多数农民工无法在城市取得正式职工的资格,只能进入工资收入低、工作环境差、福利差的次属劳动力市场,很多城市人所从事的工作,农民工不是不能干而是因为他们没有户口而不允许干。大多数农民工进入城市后都是在私营企业打工,在建筑工地劳动或进入餐饮服务业,而在这些行业随时都面临着失业的危险。
(二)劳动强度大,报酬无保障
由于制度将农民工置于“二等”劳动力市场,他们不可能得到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都是一些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工作,大多数农民工每天所工作的时间都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4个小时,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8个小时,而且没有正常的节假可休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整体工资水平已上升了很多,但农民工工资十几年却一直徘徊不前,考虑到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因素,其实际工资是下降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民工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契约十分松散,许多企业将农民工视为临时工,不与其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所以雇主借故拖欠、拒付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卫生条件差,健康无保障
农民工从事的大都是城里人不愿干的危险行业、重体力活,他们的安全甚至是生命时刻都会受到威胁,农民工几乎没有任何工伤、医疗保险。工伤事故是农民工最大的生活风险,一旦出现工伤,在接受初次的医疗后,用人单位就会把他们扫地出门,至于医疗以外的伤残待遇如护理费、伤残抚恤金及补助金等项目更是一片空白。因为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弱和不懂使用法律武器作自我保护,他们许多人认为工伤事故是天灾人祸,只能自认倒霉,所以用人单位一般只解决部分医疗费或提供一点抚恤金就一了百了了。
(四)子女学费贵,入学无保障
很多农民工家庭都有两个到两个以上的孩子,其中大部分都在老家读书,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老人对小孩的溺爱,孩子的教育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这使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担心。只有少数经济条件好的农民工子女才能到城市读书,但各种繁琐的程序和高额的借读费令他们伤透了脑筋。城市的教育体制没有为农民工的子女留出空间,高额的学费和各种复杂的证件将很多农民工的子女拒之公办学校之外,只有少数私营企业老板的子女才能高价进入私立学校,民工子弟学校是许多流动人口子女的无奈选择,但这些学校通常游离于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之外,条件简陋,连起码的硬件都不全,教师的素质也比较差,影响了孩子的发展。
二、关于完善我国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建议和对策
(一)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
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由于很大程度上农民工还在受户籍制度的限制,他们往往被排除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社会保障所应贯彻的公平、公正原则没有在农民工身上得到应有体现。可以说:“农民工现象”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须正视的。一是要加快制定(户籍法),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针对民工制定的限制性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保障外来人口子女公平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要抓紧起草有关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可考虑制定综合性的面向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险法》或针对民工的综合或单项社会保障的法律与法规。
(二)按照流动性对民工分类
在现有财力和技术条件下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或建立一个全新的农民工社保体系并不可行,不仅政府没有这个能力,而且会给企业造成沉重负担,因此我们可以尝试针对农民工进行分类,就目前农民工的特点和流动性来看,我们可以把农民工分为如下三类:市民化的农民工、流动的农民工和农民的农民工,并对保障层次也做划分,同样分为三层:核心保障内容、间接保障内容和补充保障内容。并且在制度设计上要对每一类农民工的核心保障内容以及开展模式做出配套的规定。这种分层次和类别的民工社保体系的建立不仅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别农民工对社保的差别需求,同时还能合理的配置目前政府和企业相对稀缺的财力和技术资源。
(三)加快城镇化进程
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当前我国“城乡统筹”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应逐步建立和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在覆盖对象上应当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资收入者,应打破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截然分开、差别对待的状况。从长远来看,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大势所趋。因此,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循序渐进,既要解决眼前的困难,又要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应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要,设计符合其利益需求的相应保障制度。
总之,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要,而且对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健,郝峰.关注农民工进城问题?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J].理论研究,2002(6).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中国社会科学,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