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审计合谋是审计理论的难题。文章通过分析审计合谋产生的主要原因,根据这些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这其中包括建立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审计的聘用制度,提高审计合谋的违规成本,强化政府监管力度并提高效率,限制审计市场的过度竞争等等。以此从多个方面来达到遏制审计合谋的目的。我国的审计市场只有逐步趋于规范,才能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地发展发挥其更大的作用。关键词:审计合谋;审计独立性;财务报告
审计合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丧失应有的审计独立性,迎合被审计单位进行财务造假,歪曲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而做出的虚假证明或虚伪陈述,欺骗审计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并从中获利,最终导致审计信息失真的行为。审计合谋的主体是被审单位管理当局和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信息失真的审计报告,目的是为了获得可观的收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价值被审计合谋大打折扣,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注册会计师这个行业面临诚信危机。
一、审计合谋形成的原因
(一)不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组成。然而在我国目前的股份公司中,监事并没有起到真正监督的作用,大部分董事会成员不是公司的总经理就是副总经理。在这种不合理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下,董事会负责监督经理人员,实际上却成了自己监督自己,对自己的绩效进行评判,最后再向股东汇报。因而,在审计过程中,无论是由董事会出面,还是由经理人当局出面委托事务所进行审计,都是成了管理当局委托事务所对自己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且审计费用也由管理当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经总经理授权后方可支付。但实际上,不少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只要认为事务所不愿意参与合谋就未经股东大会通过就更换了,况且在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就算是召开了股东大会,管理当局也完全能够控制局面,也未报证监会备案。管理当局兼具被审计人和审计委托人的双重身份,因而也能够软硬兼施,迫使注册会计师被动与其合谋。
(二)缺乏激励制度
委托人需要提供给注册会计师报酬以激励其提供被审计单位的真实财务信息,然而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同样为了自身利益也将积极地贿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所以在获得的贿赂高于委托人提供的报酬并且缺乏相应对审计合谋的检查力度、法律约束淡化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有极大的可能性会选择审计合谋,这是作为一个“经济人”的理性考虑结果。在我国,审计合谋的发生还具有特殊的原因:在由三方构成的审计委托代理关系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注册会计师必须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保持其独立性,但是如果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利益上的关联或者依赖关系,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本质特征的独立性就会丧失,失去独立性的审计意见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肯定活大打折扣的。在这样的审计关系中,不能参与合谋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就要面临被解聘的命运,依靠提供审计服务而获取审计费用生存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显然无法保证。面对双重身份的委托人,处于弱势地位的注册会计师参与合谋的可能性就要更大些。因此,需要委托人给予更多的薪金,从而达到降低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合谋的可能性。
(三)审计市场过度竞争
我国的审计市场有着数量多、规模小等特点。不仅如此,我国的几个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占有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并维持其原有市场份额,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以降低审计质量来求得生存和发展。一方面由于审计行业的进入门槛降低,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剧增且其中大部分是中小型事务所,他们的生存依赖少数客户,失去了客户的事务所将面临倒闭。另一方面,原“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抢走很大一部分市场。审计行业基本上是一个买方市场,因而导致恶性、无序竞争的泛滥,使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丧失其独立性为代价来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迫使会计师事务所屈从于上市公司的压力,从而迎合审计合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