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相关论文范文检索,与民族杂居地区村民自治过程中的政治心理相关时事政治的论文

时间:2020-07-08 作者:admin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这是一篇关于民族相关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与民族杂居地区村民自治过程中的政治心理相关大学毕业论文。是毛泽东思想专业与民族及村民及地区方面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可作为民族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基金项目:该文为200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民族杂居地区村民自治实施过程中的民族与宗族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02B322004)作者简介:钱素华(1964- ),女,云南宝威人,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主要从事公共管理与领导科学研究;闵卫国(1963- ),男,云南潞西人,云南师范大学教育与管理科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心理学研究.

摘 要:村民自治必然给民族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带来精神、理念、心理以及行为的影响和变化,使他们的政治参与、自由意识、平等意识、竞争意识、权利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但亦存在一些政治心理缺失,如依赖思想较强、缺乏整体观念和危机意识等问题.要围绕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农村的目标,提高公民的政治素质,以政治上的觉悟来促进民族杂居地区农村政治文明的发展.

关 键 词 :民族杂居;少数民族;村民自治;政治心理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2-0052-04

我们把共同生活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少数民族称为杂居民族,这一地区称为民族杂居地区.民族杂居地区的各民族有什么心理特殊性?他们在村民自治中的表现形式如何,村民自治给民族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带来了哪些心理上的变化?我们于2003年1月和7月、2004年8月分三次对云南省最具民族杂居特征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潞西市的民族杂居村弄坎村(傣族、景颇族)、陇川县的民族杂居村庄曼弄村(杂居着傣族、景颇族和啊昌族)、临沧地区双江县的民族杂居村庄忙乐村(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思茅地区的孟连县民族杂居村庄拉村(傣族、拉祜族和佤族)和怒江州贡山县的丙中洛乡的丙中洛村(傈僳族、藏族、独龙族)进行了调查.现就杂居地区民族同胞在村民自治中不同的心理表现和村民自治对民族杂居地区村民的心理影响做一些粗浅的分析.

一、云南民族杂居地区的民族心理特征

民族杂居地区的民族心理有其特殊性,在政治心理方面表现在:

1.民族杂居地区民族心理具有很大的相互渗透性.多种民族生活在同一空间,文化上相互交融的,风俗习惯上同习共俗的较多,容易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精华并结合本民族文化特点,发扬本民族文化优良传统.

2.民族杂居地区民族心理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力.解放前,民族杂居地区少数民族承受着比聚居地区少数民族更甚的民族压迫、剥削和歧视.解放后,虽然实现了民族平等,但历史遗留的民族偏见、隔阂、不信任心理还没有完全消除.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他们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制度要求和管理表现出更多的顺从,即使对一些不合理的问题也表现出更多的忍受.

3.民族杂居地区民族心理具有复合性.民族间通婚,组成不同民族的复合家庭的社会现象,是各民族杂居、文化交融、民族关系融洽等方面因素的一种反映和结果,使民族间的交往形式和频率、语言兼通状况、文化层次和文化融合情况、心理包容情况得到加强.加上我国社会主义的民族平等政策和婚姻自主、自由的原则,民族杂居地区不同民族间通婚情况较多,复合家庭占很大比例.所以民族杂居地区各民族的心理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复合性的.表现在村民自治中则是他们一般不排斥其他民族或少、小民族,在选举中往往他们看到的是被选举者的能力而不是他的民族,民族杂居地区老百姓挂在嘴边的话是“只要你有本事,不管你是什么民族我们都投你的票”.

二、民族杂居地区村民自治中的政治心理反应

基于以上分析,在村民族自治中的政治心理则表现为:

1.在选谁的问题上,理智上的“能人”和情感上的“同族人”同时存在,但是最终“能人”战胜“同族人”.在调查中我们问及“你认为是本民族的人当选村主任好,还是其他民族的当选好?”村民们的回答如出一辙:“要是本民族的人有能力当选当然好,如果本民族的人没有能力,其他民族

关于民族杂居地区村民自治过程中的政治心理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关于民族相关论文范文检索
的只要有能力我们也听他的”.村民对选举和村务管理的认识看法、投票心理和倾向是具有矛盾性的.一方面从感情上希望选出本民族的人当村干部,但是另一方面从理智上又觉得要选能干的,有能力为大家办事的.在选举过程中,能力取向已远远高过于民族和宗族取向,因为有能力的干部能给村民带来更多实惠.

2.自主意识逐步确立.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民族杂居地区的村民在生产上经济上的自由度大增,他们可以种粮,也可以种其他经济作物或从事养殖业,还可以办乡镇企业及外出务工经商,这不但对广大民族杂居地区村民摆脱土地依附、向工业文明迈进具有进步意义,而且对改变民族杂居地区村民传统政治心理结构,培育市场经济观念和市场经济意识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3.民主参与意识增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基层政权的完善,社会政治心理中的参与意识增强.调查中发现民族杂居地区的村民无论男女老少几乎都知道“选村官”的事,而且也参加了村民自治的选举活动,他们对选举什么样的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2000年的村民选举让民族杂居地区的村民明白了选举是真的,激发了一批有能力想干事尚处在观望状态的民族青年,调查中笔者接触的一些初中毕业思想活跃的青年农民,他们表示他们也要参加新一轮的竞选,一是看一看自己在村民心目中的地位,二是被选上就做出几件事情.甚至民族妇女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参与热情,表示如果被选,就一心一意地为大家做事情.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曼弄村的景颇族妇女和双江县忙乐村的佤族妇女均对选举结果没有妇女而感到不满.“如果选你做村主任,你愿不愿干?”有38%的中青年妇女回答:“要是大家信任我,我会带领大家把寨子搞好.”

4.民族村民的政治人格开始形成.改革开放、政治民主化特别是村民自治的具体实施孕育了人们的主体意识,个性开始得到尊重和张扬,民族杂居地区村民的权利与义务观念增强,在实践中催生出健康的政治人格.当选的村官“执政”的重要动力不是得到什么好处,而是老百姓看得起自己.由于得到村民的信任和支持,忙乐村和曼弄村的村长说虽然当村长后他们每月收入减少1000元,但是老百姓信任自己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他们以自己的资产作为担保为村民跑贷款,不计报酬地为百姓跑资金修路、修自来水管道.这些民选的村主任用自己的能力征服了村民,在杂居村庄赢得了其他民族村民的信任,以高票当选.通过村民自治,公民意识不断得到强化,民族杂居地区的村民普遍意识到自己在村民自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以及怎样行使这些权利.

5.法治观念有所增强.在民族杂居地区没有一部法律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一样深入人心.在调查中发现部分村民已经意识到村委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当问到:“如果对村官不满意,你会怎么办?”一些村民回答“下次不选他”,一些村民回答“找乡里反映”,回答“没有办法”的只占很少的一部分.这说明民族杂居地区的村民开始懂得法律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极普通的事情,深刻地反映出广大民族杂居地区实施村民自治后村民政治心理的重大变化.

三、民族杂居地区村民自治中的心理缺失

云南民族杂居地区的农村社会的历史变迁具有其特殊性,民族杂居地区的村民在村民自治中反映出来的政治心理虽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也表现出滞后性和复杂性.政治文化传统及当前民族杂居地区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对民族群众的政治心理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1.依赖思想较强.目前为数不少的村民在选谁、如何选、选出来应该干些什么等问题上依然存在依赖思想,使民主流于形式.他们对于“上面”的安排往往都比较听从,更多的民族同胞关心的是“只要我的利益不被别人侵犯”,他们对国事、政事、村事缺乏了解,缺乏热情,有的村民甚至没听说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当多的民族青年不愿意参加选举,听从上级或者别人的安排,一方面是信任的表现,另一方面是过度的依赖心理的反映.

2.家族中心心理较重.村民们办事不是靠政策、靠集体,而是依靠家族势力的情况非常普遍.在回答“如果你遇到什么困难事情,你请谁帮助解决?”回答“找家族中有威信的长者”的占32%,回答“找朋友帮忙”的占28%,回答“找村委会”的占24%.大寨子的长者说话的分量往往超过村长,大寨子的人获得选举中要害位置的机会较之小寨子就多得多,他们往往成为村级权力的把持者.由于受信息来源的限制,民族杂居地区的青年较之发达地区的青年,对长者往往多一些信从,而少一些反叛,他们听从长者的安排,这与云南民族杂居地区的民族传统对长者的尊崇和信从有关.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大量季节性的劳动任务使村民只有依赖家族的人力资源来帮助完成,家族劳动力发挥互助作用和凝聚作用,于是自然形成了人们对家族的依赖,在选举中也就希望自己家族的人被选上,以便“上面有人”好办事.

3.缺乏整体观念和危机意识.有的村民急功近利,不关心集体长远发展,不能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社会、经济联合体.在云南民族地区实施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很少有村民个人能够与其它同胞联合起来影响或改变政府及村委会的想法和决定,他们谁都不愿意来做这个“出头鸟”.同时由于我们所调查的地区属于种植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这是“插根扁担都会发芽的地方”,当地村民在家搞种植业,虽然富不起来,但是填饱肚子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他们没有什么生存的危机感,同时也没有什么发展的危机感,因而也就不愿意冒风险搞竞争,他们中的一些人认为争当“村官”是件出力不讨好的无聊事情.

民族杂居地区村民自治过程中的政治心理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民族的论文范文检索 大学生适用: 函授论文、学院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92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小结 职称论文适用: 杂志投稿、初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如何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4.缺乏法治观念,“较真”精神不足.云南民族杂居地区的民族村民老实本分,可以说历史上就是比较好治理的地方,他们很少给“上面”出难题,加之“权大于法”的观念仍禁锢着村民的思想和行为.村民们还较普遍地习惯于行政越权安排.特别是一些基层政府的行政人员中仍认为村委会是乡政府的“腿”,是自己的行政下属,而广大村民也习惯接受“上级”领导,即使侵犯了自身政治权利,也很少感到有什么不对,即使感觉到了也能容忍.存在不想或不敢得罪人的心理,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事情也只能背后议论一下或忍气吞声.

5.缺乏自主、自立精神.民族杂居地区的村民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依靠国家、依靠政府、依靠上级的心理仍很严重,这在贫困地区表现得特别明显.

在村民自治等政治活动中大多数村民并没有什么主动性,参加选举往往是“上级的要求”,上级要求凡是具有选举权的村民都必须参加,所以他们才去.他们或认为自己不行或认为不划算,认为做村主任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他们认为谁当村主任都一样,没有必要去争.他们更多地关心自己今年种什么,有多少收入,但是他们对集体的公益事情却非常热心,村子里的修路等公益事情几乎可以做到随叫随到,不计较甚至不要任何报酬.他们一般也不会给村里的领导出难题,对村主任的工作通常是非常配合的,对村领导的工作事务一般不关心,对村里的帐务也不甚关心,但是对村民小组的帐务却非常关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云南民族杂居地区的村民在村民自治中的政治心理存在不少问题

1 2

关于民族相关论文范文检索,与民族杂居地区村民自治过程中的政治心理相关时事政治的论文参考文献:

民族政治论文
目年度北京服装学院,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国家或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统考(联考),纺织化学与染整工。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民族传统体育论文题。

北京地区论文
mba结业论文北京地区春季班 七,学位论文,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改革与建设,工商企业管理或原单位的实际需要.论文形式可以是,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

北京地区论文网站
mba结业论文北京地区春季班 七,学位论文,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改革与建设,工商企业管理或原单位的实际需要.论文形式可以是,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

民族经济论文
族事务委员。我国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济[n].贵州民族报,2006-06-13.,②田晓波.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ol].中国论文下载中心.,参考文献:。

民族体育论文
设和专业化的研究.,5,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体育研究.,二,论文要求,1,论文要有前瞻性,实践。民族教育学论文民族教育学论文,农学院,农学系,2016级,闫寒,212416369。

民族音乐欣赏论文
目。民族民间音乐个地理研究课题,请学生写出该课题研究中资料收集的内容,途径;,⑷设计一个地理课题活动,请学生拟将活动成果写出小论文提纲(包括论文题目,提出问题,分析原因,解决措。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
想政治教育专项用的机制研究,26.高校研究生心理状况研究,27.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研究,28.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三,三类课题(辅导员骨干。

民族音乐论文
民族民间音乐个地理研究课题,请学生写出该课题研究中资料收集的内容,途径;,⑷设计一个地理课题活动,请学生拟将活动成果写出小论文提纲(包括论文题目,提出问题,分析原因,解决措。

民族传统体育论文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民族传统体育论文题目全国摘要5.英文摘。民族传统体育论文题目厦门究,31.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保护与传承,32.安徽方言研究,33.安徽考古新发现的当代价值运用研。

民族艺术论文
"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国家发。民族教育学论文民族教育学论文,农学院,农学系,2016级,闫寒,2124163692,对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看法,农学院农学系2016级闫。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