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城市规划管理概述入手,着重分析了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探索了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优化策略,以完善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管理;优化策略;
城市规划管理是我国城市发展的关键,对城市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我国十分重视城市规划与管理工作。然而,受社会、制度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在规划管理体制、规划管理机制、规划管理方法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优化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重中之重。探索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及优化策略不仅能够提高城市规划管理质量,而且对我国城市建设与发展有着深刻意义。
一、城市规划管理概述
城市规划管理主要指管理部门在一定社会制度下将城市作为有机整体,对城市资源进行计划、控制、组织和领导,以实现城市发展的过程,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用地管理等方面。城市规划管理的实质是对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组织、控制的过程,是城市规划转变为现实的关键环节。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主要包括宏观规划管理、中观规划管理和微观规划管理这三个层次。其中,宏观规划管理主要指国家和省级部门对城市的规划管理,是最高的管理层次。中观规划管理主要指市政府部门对城市的规划管理,主要负责市域规划和审批工作。微观规划管理主要指市级部门或县级部门对城市的规划管理,主要负责城市建设中的基层工作。
二、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管理体制问题
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着法律地位问题、统一管理问题和司法问题。具体来讲,我国法律规定还没有明确城市建设的法律地位,城市规划和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持。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比较混乱,主管主体和职责不够清晰,规划管理执法缺位。并且,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缺乏统一的规范,没有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设置机构,难以保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能发挥。同时,我国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法律职责与行政职责不匹配,不适应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需求。另外,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司法解释,规划管理机构职能实施难度较大。
(二)规划管理方法问题
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长期坚持行政管理方式和经验管理方式,城市规划管理权力高度集中,规划管理呈现出无偿性、强制性、主观性等特征。而单一的行政管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多元化、开放性的城市发展,难以满足城市居民多样化的建设需求。并且,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缺乏法律管理,经常用人治手段来代替法律管理,缺乏完整的法律管理体系,法律管理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覆盖面过窄,城市规划管理不够规范。
三、我国城市规划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原因
现阶段,我国社会对城市规划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社会大众的城市观念、法制观念和规划观念严重不足,缺乏对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视。具体来讲,社会大众的城市观念薄弱,人们没有将城市视为一个整体发展的系统,忽视了对城市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同时,社会法制观念不足,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仍存在着违法用地、违法审批等现象。并且,当前我国社会的人治观念比较严重,社会上存在着重权轻法、越权侵法、以权代法等现象。另外,我国社会上的功利意识泛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为了追求短期内的政绩而采取形式化的规划管理方式,忽视了城市建设的长远利益。
(二)规划管理流程原因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流程还不够完善,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职能不明确、审批流程滞后、规划内容不合理等问题。具体来讲,我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忽视了历史文化保护职能、环境保护职能、绿化职能、风景旅游职能等,在城市规划管理中一味开发商业区,建设新的建筑物,忽视了对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并且,我国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周期较长,审批数据缺乏更新,审批工作不够及时,严重影响城市建设的开展。
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优化对策
(一)完善规划管理体制
1、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城市规划管理的前提,因此,我国应积极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为此我国应积极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建立适应城市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城市规划法律制度,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并且,我国应积极完善城市规划管理行政制度,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积极转变政府职能,适当减少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行政干预,积极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规划管理行政制度。
2、完善规划管理决策
科学的规划决策是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我国应积极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决策。为此,我国应建立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分析系统、信息反馈系统和专家数据库,加强对信息规划管理信息资料的全面分析,要求专家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的决策指导,增强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专业性。并且,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过程中,规划管理部门要重视社会群众的信息反馈,增强决策的实用性。另外,我国应积极建立决策支持系统,为规划决策的制定提供有力支持,积极开展决策评价、规划管理问题分析、规划方案比较等工作,增强规划决策的科学性。
(二)健全规划管理机制
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政府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重要突出其规范化和公开化的特点,公开不涉及机密信息的规划管理业务,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真正面向社会。同时,政府部门应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及时改进规划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使城市规划管理为人民服务。并且,我国应积极建立法制化的监督机制,加强社会各界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监督,避免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不合理操作。另外,我国应积极建立社会化的咨询机制,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社会咨询。为此,我国应积极成立规划管理行业协会,制定城市规划管理标准和规范,明确城市规划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行业协会与规划管理部门的沟通,适当向行业协会转移部分职能,提高规划管理效率。
(三)加快规划管理创新
1、更新规划管理理念
先进的管理理念是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指导,因此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应积极更新规划理念,树立规划第一理念、协调发展理念、人文关怀理念,将城市规划管理视为系统工程,全面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并且,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人本化规划和管理,重视城市居民的空间需求和城市建设需求,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开展城市规划和管理,使城市规划管理符合人民群众对城市发展的要求。
2、强调城市特色
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重视城市特色,开展特色化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的竞争力。为此,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加强重视城市特色建设和城市文化建设,尤其要注重对城市特色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将城市特色文化资源融入到城市建设过程中,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的内涵发展。
参考文献
[1]叶学奇.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措施探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19
[2]刘俊杰.对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几点建议[J].建材与装饰,2016,3
[3]胡宏.中小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探讨[J].建筑知识,2016,5
[4]王晓欧.关于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四川水泥,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