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
综述今年7月1日,是新《会计法》实施一周年,6月27日至28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了新《会计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来自中心有关部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中介机构的一百多位代表,泛论了新《会计法》实施以来的情况,研究了进一步贯彻《会计法》和落实朱总理“不做假账”的指示精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措施。座谈会主要内容和观点综述如下。
一、新《会计法》实施一年景效明显,面临题目不容忽视
与会代表一致以为,通过一年来的宣传、贯彻,《会计法》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础作用日益显现,对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质量的规范作用更加突出,对单位负责人落实其会计责任的约束力有所加强,对造假账等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和打击力度不断加强。这充分说明,作出修订《会计法》的决策非常正确,新《会计法》的科学性、操纵性和适应性是经得住考验的。
财政部部长***在讲话中指出,新《会计法》实施一年来,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第一,《会计法》的精神逐步深进人心。通过广泛宣传和深进学习,各级领导、尤其是单位负责人大大进步了对会计工作的熟悉,并以实际行动更加重视会计工作;广大会计职员找准了位置和努力方向,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社会各界加深了对会计工作的了解,为《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和会计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第二,与《会计法》配套的法规制度逐步健全。目前,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从业资格治理办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具体会计准则等法规制度,以《会计法》为主的会计法规体系不断健全。第三,依法监管会计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冯淑萍在讲话中指出,新《会计法》实施一年来,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宣传培训大张旗鼓,主要表现在宣传广泛,声势浩大;领导带头,学法***;培训深进,学习踊跃。二是贯彻实施初见成效,主要表现在制订、完善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工委副主任卞耀武在讲话中说,《会计法》实施一年的实践证实,《会计法》的修订是成功的,是科学的、先进的,具有可操纵性,反映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了改革的需要。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实施。《会计法》只有实施才能体现规范会计行为,进步会计信息质量的立法宗旨,才能把《会计法》的各项规定变成共同的行为规则。
辽宁省财政厅副厅长成刚以为,我国的会计工作已经进进了一个大突破、大变革、大推进、大进步的崭新历史阶段。“大突破”主要体现在会计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大变革”主要体现在完成了我国两次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大推进”主要体现在各级政府从行政和经济两个方面推进会计工作;“大进步”主要体现在会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大大进步,会计的作用愈来愈被政府、社会所关注。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教授葛家澍指出,会计作为一个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它提供的各种信息在经济建设中更加凸现其重要性和有用性。新《会计法》实施一周年后的实践表明:第一,会计行为必须规范;第二,新《会计法》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起到了,并将继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三,新《会计法》把单位(企业)负责人作为承担会计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完全正确的,这条立法必将对杜尽至少对减少市场经济的一至公害———会计数据与财务会计报告的做假,起到斩草除根的作用。
在谈到面临的题目时,项部长说,从会计工作现状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有的地区或部分仍很严重,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二是假造会计信息非法谋利;三是会计职员职业纪律松弛。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