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严重困扰中国经济转型进程,尽管国家已经提出“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去缓解产能过剩的危机,但实效甚微,未能真正阻止煤炭业陷入“去产能”的窘境。本次研究则是在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政策下,对煤炭企业如何做好“去产能”工作,通过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实现企业逆势发展。关键词:新形势;煤矿企业;“去产能”工作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069(2016)29-10-20引言中国是世界第一煤炭消费大国,在全球范围内的消费比重较高,达到50%以上。宏观背景条件下,中国“多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导致对煤炭的依赖性较强,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煤矿企业得到良好的发展环境,煤矿产能增加。但从目前煤矿企业经营状况以及煤炭行业大的环境来看,中国煤炭产业已经进入到“四期并存”阶段,即需求增速放缓期、超前产能期、库存消化期、环境约束强化期与结构调整攻坚期,煤矿企业如何做好“去产能”工作显得十分关键。1现阶段煤矿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1.1企业产能过剩导致企业亏损受到市场环境以及煤炭供需关系的影响,煤矿企业面临着产能过剩的严峻问题,行业内部已经出现大面积的亏损现象,大量企业经营困难。根据已有的研究结果表明,目前全国各类煤矿产能总量已经超过50亿吨,煤炭产能严重过剩的现象已经形成。自2012年开始,煤矿企业的利润逐年下降。2014年,中国原煤产量38.7亿吨,同比下降2.5%,14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的现象。2014年大中型煤矿企业的总利润额仅为2012年的29.2%[1]。通过数据能够更直观地说明问题,大中型煤炭企业亏损达到70%,部分省份甚至出现全行业亏损的现象。产能过剩的问题严重困扰着煤矿企业的持续发展。1.2粗放型煤炭生产与利用面临挑战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控制煤炭的消费总量,旨在加快清洁能源的替代利用状况,并提出“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65%以下”的目标[2]。这种资源环境的约束条件下,传统粗放型煤炭生产状况与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出现矛盾,致使传统煤矿企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挑战。传统粗放型煤炭企业是因为在开采、生产、运输以及使用的过程中都产生了大量的污染环境问题。其一,煤炭开采过程由于长时间开采会造成矿区资源与环境出现问题,造成土体坍塌,地表植物被破坏的现象;其二,煤炭施工过程出现大量的污染物,严重影响大气质量。1.3国有煤炭企业承担较多社会职能难以退出我国当前资源城市的建设中,“企业办社会”往往都是资源城市的通病。煤炭企业尤其是国有煤炭企业大多存在政企不分的问题与现象,煤炭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承担着较多与自身经营活动无关的本应由政府或市场承担的社会职能。截止到目前,一些城市中国有煤炭企业依旧承担着供水、供暖、学校以及医院等社会责任,造成企业出现大量资源的消耗,为企业发展带来沉重负担。当然,煤矿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存在也导致部分经营不善的企业无法退出市场,整体环境必将受到影响[3]。2新形势下煤矿企业如何做好“去产能”工作钢铁煤炭去产能作为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的重要内容,对煤矿企业提出了全新挑战。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认为新形势下煤矿企业如何做好“去产能”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切入点。2.1市场倒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充分展现出市场机制的作用并更好地发挥出政府引导作用,以法治化与市场化手段为基础方式,做好“去产能”工作,缓解煤矿企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在煤炭产能的集聚过程中,市场并未展现出资源配置的作用以及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优势,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机制丧失。因此,除政策因素的影响之外,还需要辅以市场环境,最终让煤矿企业可以自我竞争、自我淘汰。对于政府部门而言,一方面是要从全局部署的角度出发,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消化一部分煤矿企业产能过剩的现象;另一方面还应该做好统筹规划,包括所需资金、人员安置以及债务处理等多方面问题,加大财税支持,妥善解决好企业办社会职能以及历史遗留的相关问题,以金融扶持为核心,以市场化的方式及时解决煤矿企业负债与金融风险因素为保障,帮助煤矿企业完整自身的调整与优化,做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双向沟通。除此之外,政府部门需要强化监督与考核,对本地区煤矿企业落后产能退出纳入到地方考核指标体系当中,强化社会监督,防止已经清除的过剩产能得以“死灰复燃”。2.2煤电一体化与企业兼并重组煤电企业一体化发展以及企业兼并重组,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煤矿企业“去产能”工作,这也是煤炭、电力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发展煤电一体化不仅仅有助于煤矿企业上下游产业一体化更加集中,也有助于实现互利共赢、协调发展的目标,增强煤炭的就地转化能力,实现煤炭清洁高效集约化利用。一方面,煤电一体化发展战略。现阶段同煤集团、淮南集团等大型煤矿企业已经成功推进煤电一体化的发展经验,满足输煤向着输电方向转变,保证两者之间可以实现深度的耦合发展,带动产业的升级与转型,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煤矿企业可以与电力企业之间签订良好的合作关系,签订中长期的订货合同,保证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煤电合作关系的形成,通过直接供求的方式实现“去产能”目标。另一方面,在企业兼并重组方面。对于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我国煤炭兼并重组已经取得积极的进展与良好的发展成果。根据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底,全国煤矿数量已经减少到1.08万处,建成亿吨级煤矿企业9家,企业参股、控股电厂装机总规模达到1.5亿千瓦,煤炭开发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生产力水平及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全面改善[4]。企业兼并重组的过程,消除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相互限制,市场化运作方式消除了体制上的制约。煤电一体化与企业兼并重组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煤矿企业“去产能”工作的创新实践。但重组过程要具体注意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坚持市场化的原则;其二,促进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其三,加强对于资产重组的风险管控。这样,才能够真正为煤矿企业转型升级奠定基础。2.3加大煤矿企业综合创新力度传统煤矿企业的发展是一种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在新形势下应该做好煤矿企业综合创新十分关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商业模式的创新,推动煤炭企业走向新的发展空间,介入新型业态与新产业,强化多业态的系统能力与协同目标实现,深度拓展煤炭企业的盈利空间;②以智能制造为前提,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在多流程应用智能化技术手段,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也能够最大限度上的保护生态环境,为煤矿企业自身运营效率改善奠定基础;③结构的优化升级对煤矿企业十分必要,从现阶段发展状况来看,煤矿企业对于煤炭资源的运用十分单一,可通过产品精细化洗选加工与转化利用,找准定位,形成适销对路的煤炭资源环境;④受到生态环境方面的制约与限制,传统煤矿企业之所以受到影响主要是生产方式与科学手段应用较为落后。因此,煤矿产业在“去产能”的同时应该积极与高等院校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强煤矿企业煤炭生产清洁高效的目标,为管理创新与具体实践打下坚实基础。⑤政府应该对煤矿企业提供资金的支持,根据分离职能将更多的属性移交给社会与政府,建立健全煤炭行业的退出机制,鼓励资源枯竭、煤质条件差以及扭亏无望的煤矿企业停产[5]。3结论总之,新形势下煤矿企业做好“去产能”工作势在必行。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基于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条件下提出个人对煤矿企业“去产能”的看法,通过这样的方式改善环境,最终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走出困境,终极目标是做好“去产能”工作。参考文献[1]卢现祥.对我国产能过剩的制度经济学思考[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08:37-43.[2]刘英爱.产能过剩与相关行业信用趋势展望[J].中国经济报告,2014,08:59-63.[3]刘满芝,杨继贤.煤炭产能过剩治理研究现状及规制完善建议[J].煤炭经济研究,2016,04:6-11.[4]郑锐锋.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煤炭行业去产能路径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16,04: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