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
随着我国城镇化迅速发展,各民族人口流动加剧。2012年,广东省少数民族人口达300多万人,世居少数民族人口6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珠江三角洲9个城市,占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的97.38%。广州作为广东省省会城市,2012年就聚集55个少数民族,且人口最为集中。各民族为广州带来了不同民族多彩的文化交流和融合,同时也带来了城市管理工作难题。不同民族之间的宗教文化差异,极易引起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而建立和谐共存的城市民族大家庭,让居住在广州的各少数民族能体会到民族之间的平等友爱,实现广州城市繁荣发展,让广州成为各民族人民共同幸福美好生活的城市,具有重要基础和保障作用。因此,探索广州市民族工作的新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城市民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城市民族问题复杂和多样化,主要表现在:
(一)民族工作复杂和困难
城市中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加,各民族的宗教多元化,突显了民族工作的复杂和困难。城市重点工作之一是要协调民族之间的关系,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让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不断提高城市中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
(二)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城市人民的安全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邪教和其他迷信活动,这些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着社会稳定。受国外环境影响,“宗教极端势力”与“民族分裂势力”勾结后,在国内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严重危害城市人民的安全和社会稳定。2014年5月6日上午11时左右,图尔迪麦麦提·吾加阿卜杜拉从广州火车站广场南侧出站附近冲出来,手持一把半米长的砍刀,挥砍过往旅客,造成6人受伤。2015年3月6日上午8点,多名暴徒在广州火车站持刀砍伤群众,警察当场击毙一名嫌疑人、抓获一名嫌疑人,9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从这些社会恶性事件可见,建设和谐民族关系是当前城市建设迫切要求和现实要求。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依法治理,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二、影响广州市民族工作的主要因素
随着城镇化不断发展,城市民族之间共存趋势不断增强,城市民族工作提出现实的要求:要善于在维护民族团结、不伤害民族情感的前提下,处理好城市民族工作。广州是广东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和谐共荣的城市民族工作是建设新型城市的重要保障和关键。影响广州城市民族工作的主要因素有三个:
(一)城市民族工作信息缺失
目前,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与人口统计部门、公安部门在建立横向协调机制后交流有所加强,但还不够深入。
在街道和社区尚未建立或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和数据库,更不用说对所辖各区少数民族存在问题的更深入和具体的掌握。街道和社区层面未能定期汇总和交流少数民族人口相关数据信息,未能实现信息共享与动态管理,对少数民族人员密集的街道、社区、工厂、学校,各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未能掌握各民族人员的数量、民族成分、来源地、就业和生活等信息。
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由于其民族习惯、风俗、语言、宗教信仰等与汉族民众有一定的差异,加上文化素质不高、市场经营能力局限,短时间内较难适应城市生活和城市管理许多规定,长期处在不稳定的状态,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矛盾,容易出现一些突发性群体事件。如果城管人员不依法办事或粗暴执法,就会导致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较多的街(社)区,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和纠纷事件近年来呈现易发多发的态势。一些少数民族群众还因为饮食、宗教、丧葬用地等问题,与当地群众和城管部门发生矛盾和纠纷。由此可见,因城管部门对市内民族信息掌握不够是很大的原因。这就向我们提出了如何做到全面、优质和精准服务,如何应对因为民族之间摩擦引发的突发事件等问题。
(二)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缺乏
当前,广州城市民族工作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尚不完善,未将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基层服务管理网络系统,存在较大隐患。
2012年以来,随着大量少数民族涌入广东省内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如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城市民族工作任务陡然增加,各级民族工作机构建设跟不上现实形势发展的窘况愈发凸显。现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的街区的城市民族工作人员缺乏,导致基层民族工作力量薄弱,存在较大隐患。
(三)城市民族工作相关法制建设滞后
目前,民族工作管理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民族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但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许多条文并不适合在城市中使用,因为许多城市不属于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法》并不涉及城市管理部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虽然1993年国家民委经国务院同意颁布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但22年前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该《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已不适应于今天的新形势。作为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常常感到于法无据、无法可依,城市民族工作的法制化水平较低。另外,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民族法律法规、是否能依法行使职权、言行有无违反民族政策和有损民族感情?切实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才能维护民族关系和谐和城市繁荣昌盛。
三、对广州城市民族工作模式创新的建议
新形势下做好广州城市民族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和制度,努力建设友好互助的民族关系,是当前城市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议题。在分析城市民族工作现存问题和主要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广州城市民族工作模式的创新提出建议。
(一)大数据技术下建立广州城市民族公共服务数据平台
在新形势下,城市治理需要更精细、科学和严密的管理。在“互联网+”时代,广州市政府建立民族事务服务数据平台,可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信息及动向,有助于城市民族工作高效管理。政府出资委托专业机构建立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手机、互联网和各街、社区工作人员将所有与民族工作相关的信息数据完整地收集起来,对各种来源(手机短信、微信、微博、QQ等社交媒体)的信息清洗和梳理分析,客观挖掘和分析城市各民族工作的全部信息,利用“大数据”及相关技术,解决当前城市民族工作信息来源分散和未整合的局面,为今后实现各城市之间数据联网做好准备。快捷高效地为城市少数民族提供服务,有效控制和应对城市民族冲突事件,为我国民族工作提供一个最低成本、公平、客观、透明的安全保障方案,为社会稳定和谐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互联网+民族”动态机制,建设一支全民无缝对接的工作队伍
广州市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民族事务纳入重点工作项目予以考虑,根据市内各少数民族人口的实际情况增加民族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结合实际,以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主管,以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督导,街道和社区为基层抓手和载体,社工及少数民族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机制,在各区、街道和社区配备对应数量的、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以便于与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沟通联系。通过聘请专家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各街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民族事务的专门培训,建立起一支高素质民族工作基层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应对城市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效率。政府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少数民族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解决城市民族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促进各民族大团结提供根本保证。具体应采取的措施是:
1.完善城市民族管理机制
按属地、分级负责,建立街道、社区、学校、企业为抓手,联合公安、社保、工商、城管、教育、民政、民族宗教、卫生、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共同负责的工作管理、联络和协调机制,以推进城市少数民族人员管理。
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协调,“双管”齐下。各单位和部门通力合作及时排查调处涉及民族矛盾和纠纷,做好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突发性事件,妥善处理民族间各种矛盾纠纷。
2.完善城市民族服务机制
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推动各区、街(镇)和社区要创新城市民族服务机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与服务指南,对辖区内各民族的主要诉求要有总体把握,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并积极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
帮助外来少数民族解决子女教育、就医、就业等需求,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入土”“入口”“入寺”等问题。从城市环境卫生、开办企业(包括流动经营)登记到发放经营证照,帮助少数民族人员解决摆卖与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帮助少数民族更好更快地融入社区生活。
3.完善全民参与城市帮扶机制
通过政府赞助和社会募捐等形式成立“少数民族就业与发展基金”,对各少数民族在广州市内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
充分调动各界尤其是教育部门和各类培训机构的力量,开展企业内少数民族员工的汉语和就业技能的免费培训,提高少数民族民众在城市的就业竞争力,促进少数民族劳动力的跨地域流动和顺利融入广州市主流生活。
(三)做好城市民族宣传工作,促进城市各民族深入交流融合
由街道和社区成立少数民族人士联谊组(家、站或会),吸收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中有影响号召力、有管理能力的代表人士作为成员,通过他们来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加强自我教育、服务和管理。
结合街道和社区的工作,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活动场所,如橱窗、市民学校、互联网、文化馆站、文化广场等活动阵地,利用“联手”“互帮”“共建”等形式开展民族事务宣传工作,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广泛吸纳分布在不同社会组织和流动少数民族的积极参与,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利益均沾。
充分发挥民族类社会组织民族商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桥梁作用。
目前,广州市采取了“四进”“五抓”等措施,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遵纪守法、合法依规务工经商、提高文明素质,以尽快适应城市生活和城市管理,引导和促进少数民族在城市里的文化适应,减少移民文化与本地文化接触的阵痛。
(四)依法治国,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动民族文化发展
推进依法治国,树立各民族对国家法律的信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处理化解民族间的矛盾纠纷。对合法宗教活动与打着宗教旗号的违法活动要有正确的划分,遏制“极端主义”,对“暴力恐怖活动”出重拳,狠打击,零容忍,保障各民族人民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各民族文体活动,增强各民族文化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大团结。
1.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对民族工作管理人员严格培训学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依法行使管理职权,严格遵循国家民族政策和尊重各民族感情,切实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依法依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稍有不顺即聚众上访要挟当地政府,提出不合理的经济补偿要求。只有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交融
民族工作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文化活动,增进城市中各民族对彼此的认知度、熟知度、好感度和亲近度,切实加强各民族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巩固“你中有我、我中我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为推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总之,面对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新问题,提出广州城市民族工作新创模式,是为广州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一种新思路,以助推广州开展和谐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