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研究_行政管理论文

时间:2020-08-03 作者:poter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一、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
1、司法行政和社会性的含义
所谓司法行政就是围绕司法活动而展开的各种保障和服务的统称。所谓社会性就是指生物作为集体活动的个体,或作为社会的一员而活动时所表现出的有利于集体和社会发展的特性。是人的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生存的属性。
2、司法行政工作与社会性之间的关系
司法行政工作的最基本属性就是社会性,司法行政机关单位在为司法活动进行保障和服务的同时还向社会提供大量的公共法律上的服务。在日常的司法行政工作中,社会属性是其工作规律的一种,因此这种浓厚的社会属性让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宗旨就是推进社会的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它们的关系总的来说就是相互依存,相互体现的关系。
二、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性的主要体现
1、具有服务性
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一个最主要的体现就是社会服务性,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为社会服务,从小的方面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司法行政工作通过行政权力、公共法律等形式,为社会提供相应的司法法律服务。建设社会服务性的司法行政机关,也是国家政府提高公信力和服务效率的需要,从这些来看就决定了司法行政工作具有社会服务的性质。
2、具有参与性
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性的重要特征就是社会参与性,这个社会的参与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司法机关工作第一论文网提供论文代写和代写论文发表服务lunwen.1KEJIAN.COM,欢迎您的光临人员的参与性,他们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和主要力量,具有组织,协调,指导的作用。另一个方面是社会力量的参与(主要是不同阶级群众的力量),他们主要是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监督和促进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改进。离开了社会的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就不能实施下去了。
3、具有治理性
治理性是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性的一个主要体现,也是司法行政的主要工作之一,主要是进行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协调和谐发展。对政府、市场、社会进行治理和改进,从而使得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协调,结构合理,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4、具有控制性
社会控制性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主要体现,同时也是司法行政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司法行政机关这个重要的载体。对社会、国家进行控制,对纠纷进行调解,对社会秩序破坏者进行控制,牢狱改造和教育,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的信念,一方面以关怀的手段达到控制的目的,另一方面运用法治法律手段的“硬件”进行社会控制,双管齐下,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三、司法行政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执行力度不够
所谓社会创新管理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
经济建设推进社会建设不断发展,使得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越来越紧迫。司法行政机关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能够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和社会力量的动员,推进社会的管理创新。但是目前存在着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执法人员的素质、技能知识不够等方面。
2、社会参与性不足导致社会创新管理动力不足
社会管理创新除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外,更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来推进。但是目前社会的参与存在不足的现状(主要是阶层群体的参与热情不高)。离开了社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也就“天马行空”了。
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
1、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
要想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步就是要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能够发挥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动员,社会秩序控制和稳定的作用,才能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能力的提高,从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推进法律服务和行政管理的社会化
法律服务和行政管理的对象都是不同的阶层群众和企业、政府,因此,要帮助人民群众和企业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同时也要依法对破坏分子进行管理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法律服务和行政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才能推进社会的管理创新。
3、促进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化
社会参第一论文网提供论文代写和代写论文发表服务lunwen.1KEJIAN.COM,欢迎您的光临与是司法行政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因此,要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化,把司法行政工作向最底层发展,为更多的不同阶级的群体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参与性,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推进社会的管理创新。
4、运用科技手段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化
司法行政工作和社会创新管理更需要与时俱进,高效化。因此,加强科技数字化在司法行政工作的运用,实现司法服务在网络上的服务和共享,建立更多的人民调解平台、司法援助平台、法律法制宣传平台,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化,为社会的建设发展奠定基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总之,我们要通过行政工作的社会性与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推进社会的管理创新,保障民众、企业和不同组织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姜爱东.关于密切联系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改革与发展提高《人民调解》指导性问题(续)——在《人民调解》期刊通讯员培训班上的讲话(摘录)[J].人民调解,2007.03.
[2]德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策研究[A].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11年年会暨“加强行政管理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研讨会论文集[C].2011.
[3]刘武俊.论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与司法行政社会工作创新[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1.02.
[4]刘恒.试论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A].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11年年会暨“加强行政管理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研讨会论文集[C].2011.
[5]洪浩中,马国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路径探索——以孟连和瓮安新变为例[A].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11年年会暨“加强行政管理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研讨会论文集[C].2011.
【作者简介】
芦斌(1977.2-)男,汉族,河北保定人,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本文选自《新西部·中旬刊》2014年第3期,版权归原作者和期刊所有。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