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防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综述分析_行政管理论文

时间:2020-08-12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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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作为最早认识到小企业在经济中重要作用的国家之一,在鼓励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鼓励措施。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期,面临政府职能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效率不高等多重问题,通过学习美国防部的采购经验,能有效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实力,扩大发展规模,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对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也有重要借鉴意义。本文由wWW.001lunwen.com提供,第一论文网专业代写教育教学论文和毕业论文以及发表论文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
一、美国防采购扶持小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法律政策
早在1988年颁布的《商业机会发展法案》规定联邦政府直接采购的合同份额中,至少有20%的优先合同必须授予小企业。1997年《小企业再授权法案》将这一数额提升至23%,下一步国会计划将此目标提至25%以上,由此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在培育小型企业方面的决心。
美国的《联邦采办条例》中涉及采购规则的主要原则是:公开性、非歧视性和成本最低化。其目的有三个:一是可以扩大竞争范围;二是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纳入政府采购市场;三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得到政府资源的机会,扶持其生存和发展。美国防部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联邦采办条例国防部补充条例》,其中第219章为专门的小企业项目相关内容,对小企业的范围和适用政策进行界定,规定了小企业合同预留及合同分包的方式,制定了与小企业管理局的法案相适应的条款,并阐明了如何保护弱势企业和传统落后地区的企业,如何通过导师制更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问题。这些指导性的条款为国防部如何开展中小企业帮扶计划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实施规程。
(二)扶持规模
作为全世界范围内最大的采购机构实体,美国国防部每年购买价值3500亿美元的货物或服务,占用65%以上的联邦预算,其中近三分之二为非行政性开支。除武器装备采购外,美国国防部的采购范围还涵盖工程服务、食品、被服、建筑规划等领域,涉及1000多行业。
据统计,2012财年美国防部共签署了36.60万份合同,其中20.41%的优先合同授予了小企业,获得国防部采购合同量排名前十的小企业所属行业分别为商务机构工程建筑、物理机械和生命科学科研、工程服务、设施保障服务、计算机相关服务等,雇员一般在1000到1500人左右,营业利润在700万美元到3550万美元之间。如表1所示,这些小企业的所获得合同金额占全部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金额的45%,实际价值高达5.5亿美元。国防部每年采购规模之大,影响之广,足以让政府在政策制定时考虑这些采购支出的方式及其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合同方式
由于国防部的采购项目多以大型武器装备采购为重点,占用资金多,加之近年来美国国会一直要求国防部缩减经费开支,故国防部更倾向于与大型企业开展全面合作,达到节约经费的目的,小企业在竞争中存在天然劣势。
为了帮助小企业获得国防采购合同,美国国防部一般通过优先合同与分包合同的方式协助中小企业。按照国会的要求,各联邦机构在采购时都应当预先保留一部合同优先授予小企业,近年来美国防部一直将20%-25%的优先合同授予小企业。
单位:亿美元
来源:美国国防部小企业项目办公室统计数据U.SDepartmentofDefenseOfficeofSmallBusinessPrograms,www.acq/osd/mil/osbp
除优先合同以外,美联邦政府还实行小企业分包计划,根据《联邦采办条例》的规定,当金额超过65万美元(工程项目金额超过150万美元),且可以实行分包时,大型企业作为总承包商与联邦政府签订合同前,必须同意在高效履行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向小企业提供分包合同,否则可能被取消获得主合同的资格。
近十年来,小企业在国防部获得的分包合同比重一直在30%以上,这也是对小企业扶持的一项联邦采购条例规定联合团队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作为合作伙伴或合资企业参与竞标;或参与竞标的优先合同承包商同意将一家或几家小企业作为其合同分包商。联合团队的具体实施形式较为多样,值得关注的主要有两种:公共部门与私营企业合作方式(PPP)和导师制(Mentor-Protégé)。
公共部门与私营企业合作方式是通过合同分担风险,共享技术和资金,私营企业负责建造,而公共部门负责运营。在这种方式中,小企业可以共同出资,组成合资企业,按照公共部门的需求修建公用设施。
导师制项目是国防部根据小企业管理局的规划,从1991年开始实施的项目,旨在鼓励与国防部合作的主要大型承包商作为导师,对小企业和弱势企业的技术和商务能力进行培养。国防部通过这种方式鼓励小企业与大型企业达成项目协议,共同合作以获得优先合同和分包合同。
大型企业作为导师,通过帮扶小企业获得政府机构的退款奖励,降低承包成本,凡是在指导小企业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会获得政府补偿;小企业作为学徒,在大型企业的指导下提高自身的商业技术实力,完善合同履约能力,开发多元客户,最终与政府机构建立长期的商业联系。因此成功的导师制项目对于大型企业和小企业是一种双赢策略。
(三)支持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为支持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小企业管理局实施了小企业技术创新研究(SBIR)和小企业技术转移研究(STTR)两项计划,鼓励小企业参与联邦政府研究与开发工作,促进新的技术产品和技术服务的形成,推动技术进步。
国防部加入这两项计划,主要是为了推进小企业参与美国军事领域的科研创新。国防部每年拨款10亿美元科研经费,用于支持有资质的小企业开展研发项目。在这两个计划中,经费的发放是通过三个阶段完成的,第一阶段即启动阶段,主要评估科研项目创意的科技含量和可行性,一般在六个月内投入约10万美元以支持开发新技术;第二阶段是对第一阶段成果的扩展和推进,在两年内投入约75万美元,充实第一阶段的研究成果,检验该技术概念的潜在商业价值;第三阶段将第二阶段的成果商业化,将创新技术投入市场,不再投入资源。
美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应国会要求,开展了为期三年的SBIR研究计划在国防部实施效果的评估活动,评估报告认为该计划对国防部能力的提升效果显著,大部分国防部的SBIR资助项目实现了商业化,为国防部提供了具有价值的技术支持,其中部分项目更是在短期的研究时间中获得极有影响力的成果,加快了科技成果向实际产出的转化速度,并有效解决了小企业缺乏研究资金或研究成果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美国许多高科技企业发展均受美国国防部订货的推动而得以迅速发展起来。
(四)对弱势群体开办的小企业实施差异化保护
美国政府对小企业的分类较为细化,针对不同种类的小企业,其保护措施也有差异,对于由弱势群体如残疾人、妇女、退伍军人经营或在落后地区开办的小企业会给予更多优惠。
美国国防部专门制定了印第安企业激励计划,当国防部的优先合同承包商的合同金额超过50万美元,并将合同部分分包给印第安组织或印第安人开办的企业,国防部则返还分包合同金额5%的退款给该优先合同承包商,以扶持印第安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来。
这一项目的资金由国防部部长办公室直接拨付,不需要采购部门提供资金,获得激励的承包商必须确保为印第安组织或企业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到分包合同中。在2009财年,将合同分包给印第安企业的优先合同承包商和小企业共获得了150万美元的补偿退款。
三、对我国军事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启示
(一)设立跨部门联合委员会管理中小企业事务
美国国防部重视与小企业的互动,通过在国防部内部设立小企业办公室指导小企业如何更好参与竞标,在大型复杂项目合同上鼓励小企业组成联合团队,利用灵活多变的方式尽可能地参与到国防采购项目中。
目前我国有关中小企业宏观管理较为薄弱,管理机构级别低、缺乏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独立管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机构内部也未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办公室,与中小企业互动困难,很难向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息,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特别是军队系统与国家政府系统相互独立运作,国家有关部门在制订中小企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时,既未将军队通过采购实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纳入考虑范围,也未将中小企业战略与培育军队采购市场、发展国防科技产业统一考量。
因此可以计划在国家层面设立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委员会专门管理中小企业事务,相应的在军队主管采购工作的军需物资油料部门设立办公室,建立有效的军地关于中小企业工作的联席会议与协作机制,帮助有意向的中小企业顺利成为军事采购供应商,并积极为中小企业争取军事采购份额。
(二)实施多样化合同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竞标
美国防部为达到法律规定的23%优先合同份额,每年均划定目标,将部分合同预留给小企业,同时采用合同分包的方式,要求大型合同承包商将部分合同分包给小企业,从而增加小企业参与采购合同的机会。
我国目前政府采购和军队采购所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较为单一,导致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途径受阻,为此可借鉴美国防部做法,通过合同预留或分包的形式,确定一定比例的份额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并鼓励大型企业在获得合同后分包给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采购项目。
(三)鼓励国企等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
美国国防部支持大型企业对小企业的帮扶,对指导小企业的大型企业提供资金补偿和政策鼓励,从而协助小企业快速成长,起到培育小企业商业能力和技术实力的作用。
目前在我国,在市场中占有绝对优势的是大型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帮扶作用不大,二者并未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我国在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防与军队建设时也可考虑以军事采购项目作为合作平台,通过激励措施引导大型国企参与导师制合作项目,大型企业获得采购合同后,要对外发布需求信息,吸引中小企业,将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或通过联合竞标的形式与中小企业共同合作完成采购项目,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参与国防军事项目的机会,提升其商业技术实力。
(四)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美国防部十分注重对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扶持,军事采购项目涉及高新科技较多,鼓励中小企业参与进来不仅对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有益,还能促进军事科技的更新发展,使军事科技更好转化为民用,获得商业价值,是一举数得的措施。
我国军事科研领域鲜少有中小企业参与,实际上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上有着灵活的优势,容易产生成果,但苦于前期资金投入不足,我军在采购过程中可以学习美国的小企业技术创新研究计划的三阶段工作,在前期给有资质的中小企业进行科研项目评估,通过评估的项目可以获得军队提供的拨款进行专项研究,在中期对研究过程进行跟踪审查,对后期产生的研究成果通过军队的平台进行引导,使其更好的转化利用,产生商业价值,这对军队和中小企业是一项双赢的举措。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国外政府机构、大型企业选择与小企业合作,共同参与国防项目时,对小企业的资质有较高要求,根据其技术实力和商业能力严格筛选考察。因此我国军事采购在扶持中小企业的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和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使中小企业以创新技术为突破口进入国防采购领域。
参考文献:
[1]高明慧,宋潇.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重要举措[J].现代产业经济,2013,(11).
[2]CharlesW.Wessner,AnAssessmentoftheSmallBusinessInnovationResearchProgramattheDepartmentofDefense[P].TheNationalAcademiesPress,2009.有力措施。
二、美国防部扶持小企业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小企业发展法规政策的落实
小企业管理局(SBA)作为扶持小企业的独立政府机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23%优先合同的目标实现,因此每两年要与各联邦机构分别进行谈判,确定各联邦机构具体的优先合同比重目标,从而保证在整个联邦政府层面,优先合同总比重能达到23%。
由于国防部的优先合同金额占联邦政府优先合同总额的三分之二,国防部对小企业的支持能极大影响整个联邦政府优先合同23%目标的实现,因此,在扶持小企业和弱势企业方面,美国国防部承担了最为关键的任务,是实现小企业政策目标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在国防部内设有专门的小企业办公室,负责与小企业管理局进行对口接洽,共同商讨划定每年具体的优先合同份额,并对未来数年的份额进行预测和规划。本文由wWW.001lunwen.com提供,第一论文网专业代写教育教学论文和毕业论文以及发表论文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
(二)鼓励小企业组团参与竞标
2007年国防部出台了协助小企业以团队形式竞标的指导手册,指出小企业可以通过合并合同和捆绑合同的形式组成联合团队竞标,以增强竞争力。合并合同指的是将国防部不同部门提出的独立的合同需求合并为单个统一的需求。捆绑合同则是由一系列的合并合同组成的,由于完成整体项目需要的技术能力十分复杂且多元化,或整体项目需要履约承包商提供大量资金担保,小企业无法独立完成整个项目,但小企业至少可以参与其中完成一个子项目,故最好组成联合团队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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