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宗族势力在中国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并对基层民主选举产生重要影响。宗族毕竟是几千年封建文化的产物,其消极影响仍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民主选举中:宗族势力为寻求本族的利益最大化,干扰选举各个环节,加剧各派系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不利于基层民主建设。应对宗族势力影响民主选举的对策建议如下: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村民收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维护农民权益;正确发挥宗族文化积极作用,发扬优秀民族文化。关键词:农村;宗族势力;民主选举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2-0027-02村民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是农民参与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活动,有序地开展民主选举工作不仅是确保村干部质量的重要保证,而且关系到村民自治的效果和农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因而它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开展村务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当代宗族势力在农村地区出现复兴之势,干扰了民主选举的正常进行,影响民主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值得关注的问题。一、宗族势力的含义宗指祖先,族指族属,宗族即:由同一祖先传衍下来,聚居在一个地域,并以父系相承的血缘群体。宗族势力是以血缘为纽带,在生活中互帮互助而形成的宗族,当遇到集体性事件则会表现出来一种团结对外的能力。简言之,宗族势力就是宗族集团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思想上的优势。二、宗族势力存在的原因(一)小农经济长期存在是宗族势力存在的根本原因小农经济是指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模式。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方面,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这种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规模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缺乏抵制经济和社会风险的能力,因此,农民在面临生产困难时,迫切需要得到社会和团体的支持和帮助,而有着血缘关系的宗族势力自然成为农民主要的选择对象。(二)基层权力的弱化是宗族势力兴盛的现实条件由于村级民主不健全,村民委员会对农村生产生活的介入程度有限。当农民再遇到问题,村委会又不能及时解决,农民只好另辟蹊径,寻求其他可依赖的组织。由于宗族成员血缘关系的亲近性,居住形式的地缘性,生活方式的相似性,生产方式的一致性,使得他们从过去依靠集体转向依赖宗族势力。(三)宗族文化是宗族势力存在的历史文化渊源宗法观念、宗族意识已深深根植于人的头脑中,它作为一种内在的文化观念,不会像祠堂族谱那样容易被破坏和消失,一旦条件和时机成熟,宗族文化又开始复兴。福建、浙江、广东、江西等地兴起编修族谱、重建祠堂。据《永嘉镇志》记载,自1980年起,全镇各主要姓氏的宗族几乎重新修纂族谱;苍南县有些大姓宗族召开了浙闽赣3省18县同姓的宗族联谊会。各地敬祖祭宗的活动形式多样,成为农村社区的一道特殊景观。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兴起了寻根热就是表现。2015年4月21日,台湾地区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在出席“乙未年轩辕黄帝拜祖大典”,并担任大典筹委会主委及主拜官。至今,黄帝故里拜祖大典中呈现的固定仪式有高唱颂歌、敬献花篮、施拜礼、上香等9项内容,再现华夏文化精深的宗族礼仪。这种寻根祭祖、访亲认亲又强化了同宗同族的认同感。(四)聚族而居的农村结构是宗族势力存在的地理环境基础聚族而居是指有着同一男性的祖先,现已分裂或派生为个体小家庭,子孙世代聚居在同一区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并受到族规祖训制约的社会组织。中国农村盛行“聚族而居”的居处方式,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使人们具有强烈的宗族观念和宗族意识。浙江温州南部的永嘉县、苍南县大多为聚族而居的血缘性村落,聚族而居的农村结构现今依然是农村地区的行政区划的基础和主要居住模式,这为农村宗族势力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三、宗族势力对民主选举的影响(一)宗族势力对民主选举的积极影响在基层民主选举中,不同姓氏的宗族势力为了防止他姓宗族成员为自己或本族成员谋取福祉和利益,会认真监督村委会的选举工作,极力维护本宗族的利益,从而促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公开透明。在换届选举中,选举中的一方都很关注另一方的举动,如果对方是前届村委会成员,那么竞争方往往会对其在任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如果前任工作中有很多令人不满的地方,那么会被对手指责,这也从另一方面促使新的班子认真执政,以免卸任以后被别人戳脊梁骨。另外,不同宗族间的利益争夺有利于激发农民的权利意识,而村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又促使他们反过来监督民主选举过程,从而慎重对待自己手中的选票,并选出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村干部,并对他们进行民主监督。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止一些宗族势力依靠族大人多的情况,通过村委会民主选举的“合法”手段获得村委会领导成员的职位。(二)宗族势力对民主选举的消极影响在宗族观念较强的农村,权力不仅能给个人带来利益,而且能给整个家族带来荣誉。因此,不同姓系的宗族势力在农村村委会的民主选举中,为了追求的经济利益,村干部往往成为宗族势力争相角逐的焦点,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各宗族成员为竞选村委会干部往往会兴师动众,这势必会产生族间摩擦和矛盾。一般而言,“靠近城市郊区或公路沿线、土地征用较多、集体资产实力雄厚的农村,摩擦和矛盾往往较为激烈。”而且,选举产生的村干部主要出自大股,小股往往担任不重要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在大股担任主要领导的村委会上任后,小股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护。笔者调研走访发现:村委会成员基本都是大股的人,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分宅基地时会优先照顾本家的利益,小股的人基本上分不到什么好处。这也是造成农民对选举结果的不满意的原因,影响了选举的民主、公正。四、宗族势力对基层民主选举影响的路径选择(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村民收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农村宗族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是宗族势力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因此,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当今农村面临的重要任务。一方面,收入增加,农民对宗族的依附会减弱;另一方面,收入提高,农民会增强主人翁意识,明确自己的政治权利,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针对在选举中出现的拉票、贿选、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进行揭发、检举。(二)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维护农民权益农村基层政权是领导农民进行村民自治的基础机构,它运行的顺畅程度直接关系到民主选举的成效。而基层乡镇政府对农民权利的漠视,是宗族势力复兴的催化剂。因此,要发展基层民主,乡镇政府应当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转换思维定式,改善领导方式,重视农民合法权益。同时,针对选举过程中出现贿选、拉票等违法违纪行为,基层政府应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为民主选举的开展保驾护航。例如,在温州苍南钱库镇某村,基层政府下派干部到该村人党支部书记,及时了解基层情况,有效控制了宗族势力对民主选举的干预。(三)正确发挥宗族文化积极作用,发扬优秀民族文化宗族文化是同宗、同族经过千百年的提炼和整理约定俗成的民族文化,因此,我们要合理利用宗族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充分发挥宗族文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在历史长河中,宗族文化中的诸多美德已成为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的力量,它在繁荣传统文化,维持社会秩序,整合群体力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更应该将宗族文化中的“忠”“孝”“礼”“信”“德”等优良美德发扬光大。在农村的民主选举中,要对每一个候选人都要进行“忠”“信”“德”的考量,对部分不称职的村干部要予以惩处。参考文献:[1]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71-73.[2]朱康对.宗族文化与乡村社会秩序建构——温州农村宗族问题思考[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1997(1):83.[3]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309.[4]朱康对,黄卫堂,任晓.宗族文化与村民自治——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村级民主选举调查[J].中国农村观察,2000(4):64-69.[5]兰启发.宗族势力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及对策[J].龙岩学院学报,2010(4):41-44.[6]田成有.中国农村宗族问题与现代法在农村的命运[J].法律科学,1996(2):3-9.本文由wWw.001lunwen.com提供,第一论文网专业代写教育教学论文和论文代写以及发表论文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7]肖唐镖.宗族与村治、村选举关系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1(9):125-130.[8]胡荣.村民委员选举中影响村民对候选人选择的因素[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12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