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的行政管理论文

时间:2020-09-11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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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的行政管理论文一

一、我国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行政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在我国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中,目前的这种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环境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对于保障西部生态环境,促进西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曾经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行政管理机制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环保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方面的问题

首先,环保行政部门存在重叠、交叉设置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机构改革不彻底而遗留的负面效应。由于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是从各部门分工管理逐步变为统一监督管理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的,而在这种改革过程中一般只注意对新机构的授权,而没有顾及或没来得及对原有机构及其相关职能的撤销或合并,于是就发生了某些管理机构相重叠的现象。另外,在权力配置方面出现了权限设置混乱的现象。我国目前环境立法中关于部门之间职责范围的规定是很不清晰的,尤其是关于部门之间如何开展协作的规定更是语焉不详,使得行政自由裁量空间过大。而行政主体出于本部门利益的不正当考虑,对于法律规定不是很明确的地方,不同部门对有利可图的事务竞相主张管辖权,而对于不利的事物则主张没有管辖权,当缺乏上级权威部门进行协调的时候,执法部门之间往往出现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严重影响法律的执行。[2]

(二)环保执法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

我国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在进行环保执法时肯定需要大量的环保执法人员,然而在我国西部某些省份的环保执法人员是严重缺少的。根据调查研究,四川省环境监察总队有30多个人,而实际却需要120到150人,缺口很大,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四川省竟然还有16个县仍没有环保局。在我国西部不仅面临着执法人员的严重不够,而且环保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也是不容乐观的。例如,据调查了解到,在陕西省环保局法规处的5个工作人员中没有一个是法律专业毕业的或者是曾经进修学习过法律知识。[3]

(三)环保部门在财政上对政府的严重依赖

根据我国现有的财政体制,我国基层环保部门的工资和福利都是由各地政府提供的,总体看来,基层环保部门的经费长期以来一直呈现出一种较为紧张的状态。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一批批高污染企业纷纷被默许诞生,因为这些企业一般都是本地的纳税大户,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保护,虽然这些污染企业是环保执法部门的执法对象,但是因为基层环保部门在财政上严重依赖当地政府,其自身地位不独立,所以环保部门在执法时也不得不看本地政府的脸色行事了。由于政府依赖企业,环保部门依赖政府,所以试想一下,在西部经济整体水平发展不足的情况下,要以减少政府财政收入、对自身投入的经费为代价,要求环保部门去严格执法消除一切污染现象,着实是有些难度。

(四)环保行政管理机构职权运行方面的问题

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是一种横向的各部门并立的所谓“统一管理与分部门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实现统一监督管理的局面,分部门管理职权重叠交叉,管理部门错位等多种弊端而严重影响环境法律的有效实施的情况,但另一方面,我国又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即没有设置对这些部门冲突与矛盾进行有效协调的权威性部门或机构。虽然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一些协调的经验,但是却也不够成熟更没有得到推广。[4]

(五)政府政绩评价体系不合理

目前我国西部很多地方政府的财政并不富裕,很多地方政府还在苦苦为走出“吃饭财政”、“工资财政”而努力奋斗。在这种大的环境与背景之下,GDP的增长遂成为了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在面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时,如果严格贯彻执行环保计划的各项指标,必然会关停大量企业,这显然会影响到GDP的增长。理性的人会选择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官员也当然不会例外。地方官员一般在地方任职也就是几年,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尽一切可能推进GDP的增长在短期内效果显著,而环保计划的实施见效时间较长、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且又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经济效益。所以,地方官员使尽浑身解数发展GDP成为了必然,环保计划的诸多指标未能如期完成也成为了意料之中的事情。

二、完善我国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行政管理机制的建议

解决上文指出的我国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行政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科学设置环保行政管理机构,合理划分行政机构管理权限

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体制是从各部门分工管理逐步变为统一监督管理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在这种转化过程中由于不合理的因素导致了环保行政部门的重叠、交叉设置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设置环保行政管理机构时,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与布局,在设立新机构时能及时对原机构撤销或者合并。另外,由于我国西部地区地广人稀,环保任务严重而环保执法人员却严重不足,在这种背景下,可以考虑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力量,加强村委会与居委会的建设,壮大我国西部地区环保执法力量。“九龙”治水最后却也没有把水的问题解决就是对行政管理机构之间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后果的生动体现,所以对环保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要进行科学的分工,并清晰其权限范围就显得特别的重要,在具体做法上,我们可以根据部门的性质来进行抉择,因为不同性质的部门主要只能从事与其性质相适应的工作。另外也要讲究效率以及考虑到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加强西部环保执法的队伍建设,保障环保事业的执法力量

一项事业能够合理有序的推进,不仅需要良好的制度,因为这是基础,也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去践行,因为这是关键。我国的环保事业也不例外,在进行我国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这项伟大的事业当中,西部环保行政管理机构的广大执法人员数量是否充足、素质的高低就是这项事业能否成功的关键之处。所以,首先应该增加环保行政人员编制,扩充环保执法队伍,严格把关环保行政人员的产生方式,例如,在每年的环保公务员招考时,可以提高考生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进行限制,这样在一定层面上就可以保证被录取人员的综合能力与素质。不仅如此,还需要依法加强对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环境科学基础教育、环境法律法规教育,现代管理科学和计算机技术教育等岗位业务培训,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建立独立的财政体制,提高环保部门的权威性

在每年的政府报告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得到的经费基本上是最少的,这个问题几乎每个省市都存在。所以目前我国环保财政不独立,每年环境保护的经费短缺的问题就成为了制约我国政府环境保护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改革现行的体制,最根本的办法是把地方政府从目前的“准企业”状态还原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政府和福利政府,我们应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管理体制,把目前“分灶吃饭”、“自主创收”的财政体制,转变成“先集中、后返还”、“收支两条线”的体制。在环保这一块,可以在提高财政预算的同时,能够增加各种费用的返还比例,比如说,对于排污费的比例可以从20%增到30%。

(四)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保障行政管理机构职权的顺利运行

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是保障行政管理机构职权的顺利运行、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以及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所以应该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跨部门、高规格的环境管理协调机构,这样对环境保护事务的有效开展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对部门之间出现的冲突与矛盾也可以妥善的进行协调与解决。另外,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实行农业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环保部门建立与环境保护监督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建立综合决策机制,提高地方政府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综合决策能力,以减少开发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5]

(五)对西部地方官员采取合理的激励措施

改变现有的对政府官员的激励机制,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地方行政长官片面追求GDP增长,不注重环境指标的现象,把环境质量的恶化问题与官员的“帽子”和“权力”挂起钩来。随着形势的发展,环保在政绩考核体系所占权重应进一步提高,全面引入绿色GDP评价体系,建立环保的政绩考核机制。另外,在将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标准时,可以借鉴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的一票否决制,在我国环保工作中也建立一票否决制度。就是说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把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改善等主要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引导地方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电大的行政管理论文一

论文摘要:对水资源行政管理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同时对水资源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利益结构、动力和阻力进行了分析,以此深化对水资源行政管理改革及其进程的认识。

水资源问题用系统的观点来看,可以分为工程体系问题和行政管理体系问题。水资源的工程体系问题包括水源、水调度、水土保持、水污染治理、防洪排涝等工程的规模是否适度、布局是否合理、利用效率是否高效等;水资源的行政管理体系问题包括行政管理体制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管理职能的确定是否符合科学合理和适应性的要求、管理手段是否先进有效、管理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本文将着重对水资源行政管理问题进行讨论。

1问题的分析

1.1管理观念问题首先对管理落后的认识不足。严格来讲,我国目前仍然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尤其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其次对人与自然的辨证关系认识不足。我们一直把人放在自然的对立面,对自然无休止地索取,人也就必然受到自然的惩罚。如为解决粮食问题,不加控制地超采地下水而出现地下漏斗;为防洪排涝,一味加高堤防。

1.2行政体制问题由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纵向涉及中央和地方的权益,横向涉及水利、农业、建设和环保等部门的权益,重复管理现象严重,责任不明,“政出多门”,不但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减弱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而且不利于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筹兼顾、优化配置、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违背了水的自然规律,尤其在流域管理和城市水务管理问题上矛盾更为突出。

1.3管理职能问题管理上仍然存在严重的“越位”和“缺位”现象。“越位”主要指该由市场来解决的问题仍由政府来承担。如水资源合理配置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我国北方缺水地区水资源分配问题。“缺位”主要指宏观调控不到位。如政策、法规的透明度、统一性和预见性较差;水资源监测、评价水平偏低;政策引导、信息服务跟不上等。

2改革的分析

2.1改革目标的分析水资源行政管理改革必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基本原则,以建立水市场为中心,把行政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作为重点,以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最终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包括:①加快水法、节水法等水法规体系的建设;②在明确水权的基础上,建立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机构;结合城市供水及水处理市场的对外开放形势,积极推行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③以水价政策改革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水市场规制体系;④启动水利资产管理运行机制,提高水利建设融资和水利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能力。

2.2改革动力与阻力的分析

2.2.1改革的动力。改革的动力一方面是利益的驱动,另一方面是现实的需要。

①客观形式的需要。所谓客观形势主要是指:我国水资源所面临的危机已经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水利部门的改革显然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需要进一步开放水务市场等。

②履行职责的需要。供水价格偏低,造成水资源浪费严重;众多供水企业以及相关水管单位经营失败、普遍亏损等等。问题的解决取决于水资源行政管理改革的深度和进程,因此,履行职责的需要也是改革的推动力之一。

2.2.2改革的阻力。水资源行政管理改革的阻力,一方面来自既得利益者,另一方面来自传统观念的束缚和习惯势力的制约。

只注重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忽视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由于人们对水资源危机的认识不足,同时又由于改革的道路是艰难而曲折的,需要社会以及个人付出一定代价,因此,旧观念的束缚对改革是一种无形障碍。同时,习惯势力的影响也对改革形成阻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通常认为水利是福利事业,理应由国家投资和无偿用水和排污。在这样一种思维定式下,要想确立新的水资源观念、水市场观念,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

3改革的构想

3.1行政体制改革水资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和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为突破口,构建现代水资源行政管理体制,以保证政府职能系统效益最佳,保证中央、地方以及社会组织对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的发挥。

3.1.1流域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设立流域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中央政府代表、地方政府代表、用水户代表、专家代表;委员会主席由选举产生;流域委员会依法拥有对流域水资源的分配权,依法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实现流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3.1.2城市水务实行一体化管理。对供水企业、水处理企业实行出租或转让;对经营性水务工程实行资产管理;将用水许可与排污许可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城市节水。

3.2建立水市场

3.2.1水权管理改革。水权管理的核心是产权的明晰和确定。将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开,是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是建立水市场的基础。

建议通过法律的形式,首先确定以占有优先权原则为主、河岸优先权及惯例水权原则为辅的优先权原则,再结合水资源现状,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第二,设定总量控制、保障生活用水和环境用水,旱情调度预案、水污染防治的事权划分等限制条件。第三,实行以水资源规划为先导,有计划、分类分批地进行水资源使用权登记并公告社会。第四,建立水资源使用权招投标、使用权拍卖等管理机制。通过以上努力,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水权制度。

3.2.2水价政策改革。改革现行的水价制定方法,按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即由政府代表、用水户代表、供水企业以及有资质的独立审计事务所共同协商确定水价;水价应计入资源水价、工程成本、利润;资源水价应在政府统一评估基础上允许在合理的范围内浮动;利润不再以工程成本及运行成本加成的方式计算,而是以国家发布的社会平均利润率和资本金来计算;水价的确定要兼顾公众承受能力和政府的财政能力。

3.3改革管理模式

3.3.1资产管理。要尽快调整政府及水利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中的定位。水务企业完成企业自我发展的公司制经营实体,经营性、科研性、开发性的事业单位要逐步转制为企业。依据不同的情况和条件,对原有的水利工程要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

3.3.2节约用水。在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下,水价是调节供需方矛盾最敏感的经济杠杆。国外研究表明,水价提高10%,将使家庭用水减少3%~7%,同时如果水费没有占到市民收入的1%以上,人们就不会注意节水问题。

因此,政府应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产业结构、制定相关用水标准及定额、推进节水技术发展的同时,以改革水价政策、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为重点,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管理手段,在建立节水型社会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4结论

水资源行政管理主要存在着管理观念落后以及行政体制、职能体系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等问题;水资源行政管理改革的重点是行政体制的改革。要积极推进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水资源行政管理改革的难点是水权管理。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权管理模式,以全面推进水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提高水资源行政管理效率;在改革水价政策、水务投资体制的同时,必须对现有资产管理和节约用水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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