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途径下行政体制的改革

时间:2020-10-03 作者:poter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行政体制改革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引言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1]同时,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1]

《决定》对法制政府建设提出了基本要求,也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一般讲,行政体制改革包括三个层面,即:职能层面、组织机构层面和运行层面。行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权力的划分和行政职能的配置;行政机构是行政权力和行政职能的载体;运行机制是行政体制的灵魂。行政体制的运转表现为决策、执行、反馈等环节连续不断的运行活动。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重点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职能法定化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基础。简政放权的核心问题是要"减掉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进一步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向企业、社会放权,激发企业、社会的活力和创造性,切实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是简政放权的抓手和关键,因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对行政权力格局的深层次调整与制度设计,是一个带有全局性、超前性以及深刻性的制度创新问题。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大刀阔斧的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改革,正是以制度重构的方式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促使政府放松管制,正确履职。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通过向市场、向社会、向地方的放权,客观上优化了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与地方的行政权力配置,使行政权力格局进一步趋于合理;通过以放权、限权和控权为内容的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的科学合理配置和正确转变。因此,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在实践层面的准确定位和进一步转变。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应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的法制化。依法治国是我们基本的治国方略,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原则。政府职能转变要坚持"职能法定"原则,依法界定和科学规范政府职能,防止政府职能改革中的随意性。在履行政府职能时,要把不断创新、勇于探索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结合起来。推进政府职能法定化一是要"坚持法治先导、立法先行,通过立法界定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职能的配置";要扎实推进权利清单制度,使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要扎实推行负面清单制度,使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推动政府与市场主体关系法制化。二是要"通过法律规范政府履行职能的方式,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运行。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约束和限制,特别是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人员,要规范细化相关执法标准,防止权力滥用".

二、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依法规范政府机构职责,逐步使政府机构职责法定化

为了推动和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30多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已进行了7轮,7轮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均是以机构改革的方式进行。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即机构改革缺乏法治基础,具体表现为政府机构合并及增减的随意性很大,主要原因在于"没有以法律的形式(机构改革法、编制法、程序法、岗位定员法)和法的精神来巩固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而常见的形式是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来宣示改革的成果,而不是上升到法治的高度。如此,政府机构改革及政府职能转变就容易流于形式".

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责分工与协调对政府责任的落实具有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机构在职责方面存在着中央和地方职责同构严重,多级政府共同管理的事项过多等问题,导致权力不清,责任不明,效率低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界定了中央和地方的职责配置差异,指出"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要在理顺不同层级政府职能职责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并逐步使政府机构职责法定化。为此,(1)进一步厘清和理顺政府层级间的职责权限,通过法律手段合理配置政府的事权、财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

要通过法律手段确定并规范中央、地方间的权限范围,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2)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划分,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和坚持依法设定政府机构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并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目前。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多在"三定规定"中明确规定。而"三定规定"本身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而是规范性文件。从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法制化的要求看,要在"三定规定"基础上进行相关部门组织立法,对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作出界定。(3)扎实推进"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以及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等,使政府部门"法定责任必须为",推动政府部门职责法定化。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机构改革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通过法律确保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巩固。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也在不断学习、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机构改革的好的经验。可喜的是,2006年11月1日国务院第15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政府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行政法规。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