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当前村落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及治理

时间:2020-11-09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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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生性权力和体制性权力是构成村落公共权力的两大要素。当前村落公权腐败已严重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村落公权腐败的原因很多,归结起来主要是个体原因和社会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本文通过对社会原因的深入分析,指出了构成社会原因的思想根源、体制根源和文化根源,进而为治理村落公权腐败提出了教育、制度完善、监督与惩处相结合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村落公共权力腐败社会原因治理

村落公共权力是指以行政村或自然村落为单位反映中国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体制性权力与村落内生性权力的总和。当前村落公共权力腐败现象不容忽视,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稳定与和谐。农村稳定则社会稳定,农村和谐则社会和谐。深入剖析村落公共权力腐败的原因,探寻其治理的有效途径,对于全面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一、村落公共权力腐败的主要特点

1.腐败形式多样,群体化趋势明显
当前村落腐败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形式多样,按主体可分为个案腐败、家族腐败与集体腐败;按性质可分为经济腐败和政治腐败;按隐蔽程度可分为显性腐败和隐性腐败;按危害程度可分为违法违纪和构成犯罪。在腐败形式多样的案例中,群体化腐败趋势日益明显。
2.涉及领域较宽,金额越来越大
当前村落公权腐败涉及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资源开发、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支农惠农款项、救灾赈灾物资、计划生育、选举、公章使用等领域。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在以往查处的村领导腐败问题时,涉案金额几百、上千、万元就是大案。近年来,在查处的村干部腐败案件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动辄几万、十万甚至几十万。
3.作案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增大
有些村领导熟知法律,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作案手段多且隐蔽,难以发现和查处。在查处村领导的受贿案中,大多数是一对一进行的,调查取证十分艰难,按违法违纪者交待的涉案金额,多数只能查证认定到几分之一。另一方面,在调查过程中,大多数违纪者都将证据销毁或不记账,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4.区域分布相对集中,地区特征突出
村领导违法乱纪多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城乡结合部、城镇化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和封闭的欠发达村。经济发达的村,违法乱纪行为主要表现在土地、企业改制、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干部作风问题虽然也占一定比例,但不突出,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较封闭的贫困村,那些乱砍滥伐、作风霸道、赌博和违反计生政策等问题则相对集中。

二、村落公共权力腐败的原因分析

村落公权腐败和其他权力腐败一样是个体原因和社会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导致村落公权腐败的社会因素。
1.认识有偏差,是村落公权腐败的思想根源
领导干部在认识上有偏差。由于村落公权的作用范围及其有限,相当部分领导干部在对待村落公权腐败的问题上存在严重的认知偏差,他们对开展农村公共权力腐败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把它看成是软指标,只重视党政机关,忽视农村组织,只重视公职人员,忽视农村党员干部。
农村党员干部自身认识有偏差。他们认为,自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职人员,在当今外出务工一年收入少则几千多则大几万的年代,他们只领取国家为数很少的补贴,却为乡里村里做不少事,耽误自家的生产。为村里办事拿点辛苦费是应该的;从上级政府那里申请到的建设项目款,截留一点是应该的;招商引资拿点回扣也是应该的。
部分村民的认识有偏差。他们认为,村民自治就应该把村里的大小事务交给村民,村民选出来的代表出问题应该由村民来解决,由上级监控村级的权力运行就不是真正的村民自治。
新闻工作者认识也有偏差。只要我们翻开报纸或打开电视,就会发现,凡与违法违纪相关的新闻一般都是对高官被查处的报道,很少有农村党员干部被追究的消息。容易误导社会舆论只重视对高层领导干部的关注,忽视基层尤其是农村的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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