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霸权稳定到契约和平的经济学解释:一个模型

时间:2020-11-14 作者: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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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的经济政治格局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美国的一国独霸,其经济军事实力是任何一个国家所无法匹敌的。纵观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从“罗马治下的和平”、“不列颠治下的和平”到现在“美国治下的和平”,20世纪70年代,西方主流国际政治经济学兴起了霸权稳定论,用以解释霸权存在的原因、现实和意义。但同时也有不少学者对这种观点提出质疑,认为“霸权稳定”并不稳定,它也只是一种中间状态,它发展的结果应该是“契约和平”的时代。(注:此处的契约不仅仅指有形的约定,如国际惯例、规则等,还包括相互认同基础上形成的隐性契约。)本文旨在阐述从霸权稳定转向契约和平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一、霸权稳定和契约和平:比较分析
霸权稳定论是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现实主义学派的代表观点,最早由基欧汉提出,由麻省理工经济学教授金德尔伯格奠定理论基础,再由克拉斯纳和吉尔平等人补充成形,加以完善。(注:详见RobertKeohane,“TheoryofHegemonicStabilityandChangesinInternationalRegimes,p.1967—1977”inOieHolstied:ChangesintheInternationalSystem,Boulerco.WestviewPress,1980.)
霸权稳定论的前提假设是: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秩序需要建立和维护,这时需要基于各国的实力进行权利的分配,从而出现霸权国;霸权国要恪守自由主义的价值观,致力于自由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该理论的观点大致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首先,霸权的存在是特定经济秩序存在的保障,即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与繁荣需要霸权的维护。霸权绝对和相对势力的下滑会导致秩序的紊乱。当霸权国明显强于他国时期所形成的国际经济秩序要稳定于霸权国权力下降时期所形成的国际秩序;其次,霸权国要提供整个体系中所必须的“公共产品”和“集体物品”,例如国际经济制度的维持,包括自由开放的贸易体制、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以及为保证这一整套体系正常工作的国际安全和政治体制等各个方面。(注:国际安全和政治体制之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公共产品,主要是因为在稳定和平的国际环境下,不论受益国是否付出相应的维持成本,任何国家都享受到其稳定带来的收益。)公共产品所特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性质决定了“搭便车”现象的必然存在,从而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为了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国际上需要一个相应成本承担者。在一国范围内,公共产品往往由政府提供,政府是成本的承担者。在国际范围内,在真正契约式的联合未能实质性形成前,需要霸权国成为成本承担者。同时,成本的担负会使得霸权国不甚重负,导致霸权的衰落和霸权国的更替。(注:正如全面所讲的从“罗马治下的和平”、“不列颠治下的和平”到现在“美国治下的和平”的变更。)
与霸权稳定论相对应的是建构主义学派的契约和平论。建构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结构主要决定于共享的观念而非物质力量,有意图的行为体的认同以及利益也由这些共享的观念建构而成。也就是说,由观念建构而成的国际制度从外部和内在两个方面同时约束和重塑着其间国家认同以及由国家认同界定的国家利益认同。只有在意识观念认同基础上建构起的契约组织才能产生最终意义上的权威,从而造就稳固的国际秩序。现存的欧洲联盟在某种意义上是契约和平的一个区域性的例证,标志今后国际关系发展的新方向,即世界各国应充分相互信任,构建集体认同基础上的最广泛的契约联盟。
二、从霸权主义向契约联盟的和平演进(注:这儿的“和平演进”是指“国际政治中的体系变化、格局转换、形式发展不以战争形式来进行或实现,国际体系不以霸权争夺的战争来完成更替”。(参见RobertGilpin,WarandChangeinWorldPolitic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1,
p.213).):一个模型
在看得见的时期内,霸权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但从更长远来看,霸权的存在不应该是一种常态,它只是人类社会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个发展阶段。霸权主义仍需要发展,契约和平是它的高级形式,演进方式可能存在一条和平变迁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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