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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要“三转变”——2009年度县委党校学习期间在职调研材料
县信访局刘念
信访工作,是全心全意关注民生问题的工作。在信访实际工作中,应该更注重书信、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访。《信访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从当前我县的信访形势来看,绝大多数信访人都采取走访形式,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总认为得到解决的都是闹得的。面对这种形势,就不得不让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深思,如果信访人的一封信、一个电话、一个电子邮件、一个传真就能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心,那么信访人还会放下手中的活和承担经济负担到各级各部门反映问题吗?
说到这,有人可能会问:我们都去搞矛盾化解工作了,那又何来时间发展当地经济?然在我认为,如果我们切切实实做到了关心民情民意,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放在心上,全面理顺解决了,那同时也是在发展经济。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心里的疙瘩得到化解,自然就能积极地投身到生产生活中去。“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没有发展就解决不了社会各种矛盾,反之,没有稳定就会阻碍发展,难以发展,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承的。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如此,一个单位及家庭也亦如此。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要做到对人民群众一封信、一个电话、一个电子邮件、一个传真反映的问题就能引起重视,首先,要把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基层是社会管理的源头和起点,是所有工作的落脚点和最终体现。面对信访人的问题,作为基层领导和干部,就应第一时间到矛盾的发生地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了解实际情况,把握矛盾发生、发展的脉络,尽可能的避免工作决策中带来的新问题,对已经发生的老问题,拿出具体可行、有的放矢的办法和措施,就地加以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既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信访人因此花费的时间和费用,也可减少矛盾上交或增大可能带来的不必要的社会成本。在去年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实践中,我县县、乡(镇)两级领导干部与来访群众面对面交心谈心,解决了一大批信访问题,这足以证明基层政府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
其次,我们的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然而,少数机关部门还存在“门难进、面难看、事难办”问题,软、懒、散、拖等不良作风仍然存在。因此,我们要及时转变观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变被动为主动。面对群众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去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沉下心来,扑下身子,倾听群众的诉求,带案下访,真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把矛盾就地解决。
再次,要依法行政,执法公正。从以往遗留下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多数为因不依法行政、乱作为、不严格执法等引起,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离间了干群关系。法律是党和国家的最基本要求,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一把大平称。政府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各级职能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代表政府,最终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不得作出损害老百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老百姓负担的行政行为。因此,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更好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减少信访量。
总之,如果我们的干部能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对群众一封信、一个电话、一个电子邮件,一个传真反映的问题高度关注和依法处理,那么,就会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党群干群关系就会更加密切,社会就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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