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管理对高校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内地高校的快速发展,以及教育部第31号令《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实施,如何在大学章程建设及实施背景下,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加快高校发展已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香港、台湾地区的高校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文化环境、政治体制、历史背景和发展阶段,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行政管理体系。深入探究他们在行政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以大学章程制定为契机,提高内地高校的行政管理质量。
关键词:港台高校行政质量管理启示内地高校
高等学校的行政管理,是学校依凭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通过组织、计划、实施,积极发挥管理职能,引领师生员工,充分利用人、财、物力,有效完成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行政管理工作是高校做好教学和研创的基础和保证,行政管理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生存与发展。大学章程之于大学,如同宪法之于国家。教育部2013年核准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根据教育部31号令《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要求,全国高校将在2015年全面完成一校一章程的目标。怎样以高校章程建设为契机,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高校行政管理能力,香港、台湾地区的高校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文化环境、政治体制、历史背景和发展阶段,对我们制定高校章程,提高管理能力,提升办学水平有着天然的借鉴意义。
1、港台高校行政质量管理的运行模式
1.1香港高校
香港高校章程规定的高校行政管理有三种力量:即以校董会为首的决策力量、以校务委员会为首的行政力量以及以教务委员会为首的学术力量。这三种力量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校董会、校务委员会、教务委员会的权力来看,以校务委员会为首的行政力量受到校董会的决策力量和教务委员会的学术力量的双重制约。
香港高校的行政管理模式是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度。校董会是香港高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具有指导性和决定性,是大学的决策力量。校董会下属的各专门委员会,是香港高校的主要决策组织,职责包括提出有关大学条例的修正或撤销的意见,研讨年度预算和决算,讨论有关学校政策等问题。高校的教职员通过参与不同的委员会来讨论学校的决策。
校董会是香港高校章程规定的最高决策机构,虽然对大学具体的学术事务干预较少,它却可以通过任命校长等间接的方式去影响高校的学术发展。教务委员会是由教授构成的学术团体,掌管高校一切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事项,并就学校的教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是香港高校学术力量的集中体现。校务委员会是大学的行政力量,一切与行政相关的校务均由校务委员会处理。而校长是大学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担负着学校的办学和发展职责,是大学行政力量的体现。以校务委员会为首的行政力量的最高负责人是校长。校务委员会管理高校的财政、投资、校产,以及全校事务,并有权处理来自纪律委员会的上诉、投诉等处罚事宜。
校长是大学的首席教务和主管人员,校长除按规定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外,还必须对校董会、校务委员会和教务委员会负责。所以说,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力量也必然要受到校董会与和教务委员会的制约。
由此可见,香港高校的行政质量管理是科学民主的,既有利于发挥校董会的决策力量,还能够制约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力量,以及保证教务委员会管理学校的学术力量的正常工作。三种力量互相制约,互相约束,使香港高校的行政质量管理朝着有序、科学、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1.2台湾高校
台湾高校章程所赋予高校的行政管理是在“以教学、研究为主体,行政为支援体系”的前提下,解决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分配问题。高校章程通过尊重大学行政人员的行政权,强化大学行政体系的功能,使行政部门除扮演协助教学研究的角色外,亦能发挥其整合经营的功能。
有学者指出,“大学在迈向独立自主之前,也应有相对之准备,加强行政质量管理,使自主与责任相符,提高大学绩效,达到大学教育目标”,这正阐明了高校行政管理质量对大学发展的重要性。
台湾高校的行政质量管理主要体现在校务会议和校长的关系上,它决定了大学内部的行政管理,对于推进教授治校和学术自由以及增强学校发展的能力有着重要意义。校务会议是大学章程根据《大学法》在大学内部设立的,并在《大学法》和《国民教育法》的修订中获得了法制上的保障。它赋予了校内各阶层参与校务的权利――校长、副校长、教师代表、学术与行政主管、研究人员代表、职员代表、学生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组成校务会议,议决校务重大事项。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教师的专业自主权,提高了学生在大学发展中的话语权,对于防止校长及其他行政专权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效用,体现了台湾高校在行政管理上的民主化、法制化趋势。此外,台湾高校还建立了大学校长及学术主管公开遴选制度,通过公开广泛地征询各界来遴选公立大学校长,并落实“教授治校”的理念,“以建立大学内部运作的制衡机制,发挥大学自主的正面功能”。经过多年的改革运动,台湾高校在行政质量管理方面已经取得较大的发展,高校内部各个权力或权利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
此外,台湾高校均有成立“谘议委员会”,负责审议监督学校的发展计划,作为学校决策的制衡机制。同时高校通过在学校章程中明确界定学生对学校有关事务参与的层面及方式,为学生提供了参与学校行政管理的学习机会,使学生有表达意愿和需求的机会和渠道,使学校的各种设施与制度,更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全面参与,全员协同,通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是台湾高校行政管理比较典型的特色。
2、内地高校行政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管理组织执行力欠缺,效率低下
内地高校因对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设置职能机构的情况较为普遍,导致机构相对臃肿、管理职责不明晰,管理职能交叉现象屡有发生。在日常管理中办事程序复杂、权责僵化必然导致行政管理决策的不科学,管理组织执行力欠缺,效率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