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企业所缴纳的税款是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企业所提供的税收信息的准确性,影响到国家的税收收入。税收信息与企业的会计系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关键词:会计系统缺陷税务信息解决方法
一、会计系统提供税务信息的缺陷
1.会计信息失真的缺陷导致税务信息的失真
会计系统中的不确定性与模糊性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因素。由于目前的会计系统在设计和操作的两个方面都存在了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导致了会计系统提供的会计信息失实是不可避免的。
2.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导致税务信息的缺陷
会计和税法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会计制度规范的是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会计能够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信息,满足各方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需要。税法规定了国家征税机关和纳税人的征税行为,体现的是财富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存在很多不协调和不一致之处。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它们之间的差异越来越突出。?
3.会计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规方面的差异导致税务信息的缺陷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关键。由于《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方面存在差异,需要通过纳税调整来准确计算。那么我们必须准确的把握它们之间的差异。
二、针对现有会计系统的缺陷的解决方法
1.治理会计信息失真
1.1减少会计系统中人为假设的因素
会计系统提供会计信息必须建立在会计假设的基础上,但是对于会计系统中某些人为假设的因素应该尽量提供规范化的标准。会计系统应该针对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规模的企业,不同行业的企业的某一段时期内,对于它们假设的因素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假设与现实的差异和其中的会计假设因素的共同点。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更加细化和更加具体的会计假设标准和规范,要求相关的企业遵照执行。例如对于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可以制定通用的折旧年限。对于不同行业的固定资产项中制造设备,可以制定行业固定资产项下制造设备的折旧年限。
1.2改进会计确认的方法
由于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方式已经由从前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货交易发展到了利用先进的互连网技术产生的电子商务,支付手段也从传统的方式转变到目前的网上交易等方式。这样会计确认的基础会计凭证也就不仅限于纸制的凭证。我们可以考虑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对电子支付平台产生的数据源进行采集,同样作为凭证予以确认,减少会计的重复劳动,提高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对于企业的品牌价值和人力资源的价值,在会计确认时,我们应提供明确的标准予以确认,避免企业的资产流失。
2.协调会计法规和税务法律
会计法规明确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会计原则包括真实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税法需要遵循会计原则,因为征税的客观依据来源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记录,可以看出两者存在着密切联系,但是它们又是各自独立的,还是有需要协调的必要。在具体协调工作中,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应适应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
3.加强会计与税法在信息方面的沟通
企业会计和税务机关应加强相互之间必要信息的沟通。首先,会计要披露必要的信息以支持税收,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披露的会计信息,并且应加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以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效率。因为披露方面的不足和缺失,使税收不能及时地将信息需求反馈到会计信息系统,这样无疑加大税务部门的信息获取成本,税务信息的非公开性也使会税关系的相关研究面临很大的数据障碍,进一步的探索尤显艰难,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协调也很难进一步深入。其次,加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在会计界和税务界的相互宣传,认真组织各方面各层次的学习宣传,加深对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认识,以提高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协调的有效性。
4.加快构建税务会计体系,鼓励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加快构建税务会计的理论体系,满足国家作为所有者或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获取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共同发展的产物。鼓励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税务筹划是对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高度完善。
加强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由于我国是一个以大陆法系为主,会计制度体系建设依靠政府力量推行,税会趋向于分离模式的国家,目前国际上没有一个安全可靠的模式可以借鉴。因此必须合理分析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之间差异,并且结合我国自身国情选择最可行的协调方式,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
5.加强对税务信息审计的强度
由于会计系统在提供税务信息上的缺陷,有必要专门对税务信息进行审计。首先,企业内部审计应该加强税务审计。这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其次,加强税务部门审计力度。这方面应该评审企业会计系统是否作了相关的规定以保证提供完整、及时、准确的税务信息。最后,加强审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税务信息的审计。这可以是企业自己委托也可以是税务机关对重点企业执行抽审时委托。
参考文献
[1]徐晔,何红,“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其预防对策”,《财经研究》,2000年2月第2期,
[2]贾圣武,“从会计信息系统本身的缺陷看会计信息失真”,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