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当前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尤其受到大家重视,同时京津冀医疗资源的协同发展是当下中国重要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之一,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健康水平是影响居民生活幸福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实现京津冀医疗资源的协调发展可以有效提高人民的幸福水平,也是合理配置京津冀人力资源,提高京津冀人才核心竞争力,实现京津冀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北京作为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医疗的领跑者,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患者前来就医。据相关统计显示,前来北京就医的河北人数就达到了总人数的23%,随着北京医疗市场的扩张,只会加剧越来越严重的城市病,如何突破政策临界面与学术临界面的问题,是当下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2京津冀医疗资源分布失衡的实证分析
京津冀医疗发展失衡,主要表现在北京无论是在医疗人员的“软件”配备上,还是在“床位”的硬件配备上都要优于河北与天津地区。
2.1卫生人力分布统计
医疗服务属于人力密集型的产业,医疗从业人员在地域上有较强的流动性,这是导致以来服务形成较大差距的重要原因。据统计2013年北京的医疗服务人员密度为千人15.5人,天津为8人,河北为4.5人。并且,随着我过医疗事业的逐渐重视,从整体上来看,近几年在京津冀区域卫生技术人员均有一定的涨幅,但是这种涨幅比例更是进一步拉大了京津冀之间医疗从业人员的差距[1]。
2.2床位的分布统计
从床位的数量来看,京津冀间形成了较大的悬殊。据2013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北京的千人床位数占据4.9个,远远高于河北与天津的床位占比。但是在新医改后,河北的床位占比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与北京的差距,展现了新医改的工作成效[2]。
3京津冀的医疗均衡发展障碍
3.1经济原因
有些专家学者指出经济发展形成的差距是导致医疗资源分布失衡的重要原因。京津冀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确实体现出明显的落差。从人均GDP的调查结果显示,河北地区的人均GDP只是北京的41%。城市化进程脚步在京津冀间也有明显的区别,河北地区的城市化比率要远远落后于北京86%。并且中国具有二元体制的城乡发展机制,城市与乡村的医疗资源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河北城市化程度低,并且卫生技术人员储备落后,与北京和天津之间都形成了一定的差距。但是仅从经济角度不能完全论证医疗分布失衡的原因,因为北京的人均收入低于天津,但是天津的医疗水平却要落后于北京[3]。
3.2特殊的历史与政治地位
在20世纪30年代,北京就建立了先进的医疗体系,由于在北京建都之后,许多优质的医疗资源例如同仁、协和、中日友好医院等都纷纷在北京建立医疗服务体系,并有实力雄厚的部队医院落地北京,极大地强化了北京的医疗服务水平。北京的医疗资源分布与河北相比高出50%。北京的三级医疗资源将近11%,而河北占比不到5%。可见,特殊的政治地位促进了北京优质医疗资源的集中。
4破解京津冀医疗资源分布失衡的措施
4.1推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天津与河北应该紧紧把握住北京的疏散功能与转移契机,提高经济效益,为提高医疗资源聚集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河北需要提高城市化建设速度,并适当缩小城乡医疗服务的差距,将医疗资源下移。
4.2推动医疗资源整合
根据京津冀的功能划分,可以将一般性的医疗资源进行疏散,考虑搬迁至河北与天津等地,缩小京津冀之间的医疗差距。建立京津冀医疗协同发展的财政支持手段,加大河北与天津社会医疗投入比例,保证资源进行合理布置,并为天津与河北建立良好的民营资本运行环境,相应地提高北京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
4.3建立京津冀资源共享的发展机制
北京优质医院可以与天津、河北的医院进行合作,秉持“引进来”“送出去”的原则,选拔天津、河北的优质医生到北京进行培训,并指派北京的医生去天津进行巡逻培训,此外,可以结合“互联网+医疗”的理念,有效促进京津冀资源实现共享。
4.4探索人力资源的科学流动机制
政府在加大河北、天津的财政投入之外,还要加强人力资源的补入。不仅要增加设备、床位、病房等硬件上的投入,还要注重提升医疗人员的建设,并通过改善薪酬的方式,鼓励医护人员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并在河北、天津等地区积极打造人性化舒适的软环境,北京可以充当优秀的示范单位,提高河北、天津的管理水平。发展空间是员工自我实现的重要渠道,北京在课题研究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处在天津、河北地区的员工发展通道较窄,因此需要在职称评定与技术课题研究方面向天津、河北地区进行倾斜,保证医生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5结语
京津冀医疗资源的协同发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要想有效解决京津冀医疗资源分布失衡的状态,需要京津冀进行客观的自身定位,采取积极主动的行为,捉住重大的改革契机,切实推进京津冀资源能够均衡分布,实现深层次、实质性的协同工作。
【参考文献】
【1】董香书.京津冀医疗资源协同发展的实现路径[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6(04):20-27.
【2】张雪冬,张培,靖超,等.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促进医疗人才合作的对策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6(09):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