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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曾国藩在担任两江总督期间,对两淮盐务进行了整顿。他在淮北停止饷盐,裁减厘卡,大力推行票盐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其做法可谓是秉承了陶澍的票盐思想。对淮南盐务的整顿则体现了其“寓纲法于票盐”的思想,希图借助殷商的“辘轳转运”来规复淮南引地,从而增加课厘收入。
关键词:曾国藩;票盐制;思想
一
有清一代,实行的盐法的主要是纲盐制,即清政府每年根据盐的产量、销售量的多少,确定发售引数,订为“纲册”,每年一纲,招商认引,额满为止,商人按照所请引数缴纳正杂课额。在这种纲盐体制下,引商都有专门的引地,“引商有专卖域,谓之引地,当始认时费不赀,故承为世业,谓之引窝。后或售与承运者,买单谓之窝单,价谓之窝价。”[1]清政府为保障财政收入,采取“恤商裕课”的政策,保护大盐商的利益,授予盐商世袭垄断的特权。在纲盐体制下,与盐政有关的所有人都“视盐务为利薮”,官商勾结,互相依托,牟取私利,导致盐价日昂,私盐泛滥。嘉道年间,纲盐制日益败坏,道光十二年,两江总督陶澍遂在淮北废引改票,试行票盐制。
陶澍的票盐法,将淮北畅岸仍归商运,其余无盐济售的滞岸则仿照山东、浙江票引兼行之法,由运司刷印三联票,一留为票根,一存分司,一给民贩行运,于海州所属之中正、板浦、临兴三场设局收税,听任小民投行购买运往销售,在各场的要隘之地设立税局给以照票,上面注明民贩姓名、籍贯、运盐引数、往销州县、并按路程远近立限到岸,凡无票及越境者仍以私论。陶澍在其《淮北票盐试行有效请将湖运各畅岸推广办理酌定章程折子》中说:“查票盐自试行以来,海属积滞之盐贩运一空,穷苦场民藉资苏活,即游手闲民亦得以转移执事,是以上年海州灾务极重,而地方尚称安帖,实得票盐之济。”[2]
道光二十九年,陆建瀛仿照淮北票盐法,也在淮南推行票盐制,但实行没有多久太平天国革命爆发,票盐制也随之中断。
二
清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十日(1851年1月11月),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革命在广西爆发。太平军势力发展很快,于咸丰三年三月占领两江总督所在地南京,至此长江中下游大部分地区遂为太平天国所有,而这一地区是淮盐的销售区域,由于太平军的占领,淮盐运道梗阻,私盐充斥,邻盐蔓延,票贩星散,淮盐几至片引不行,淮北票盐也停止实行。鉴于淮北之盐销售困难,部队军饷短绌,为解决军饷问题,清政府在淮北实行“以盐抵饷”的措施,当时驻军皆可赴坝领盐以抵军饷,称为“饷盐”,后来由于栈盐不足,各部纷纷下场自捆,夹私护私之弊数不胜数,而营弁桀骜不驯,垄断盐利,“北盐自军营提盐抵饷,遂为武人垄断。”[3]如李世忠部在奏定的盐厘之外又私增多卡,并且派部下控制淮河要隘,用揽船堵住水口,其他营捆盐经过时,必须缴纳很重的厘捐才能通过,其总兵杨玉珍甚至带领洋枪队将西坝各栈饷盐捐盐全部封捆,发现有人运盐出栈就将其斩首。营弁如此凶恶,商贩畏惧,不敢运售。所以曾国藩说:“淮北票盐立法本善,自以盐抵饷,紊乱成规。”[4]“未办饷盐以前,票贩虽日行竭蹶,而尚能勉力从公;池商虽难免偷漏,而未敢任意售私。迨军营提盐抵课,变易旧规,营员日出于其途,商贩遂闻而却步。”商贩裹足,无人敢运盐销售,影响国家正课收入,所以,饷盐必须停止,“以挽颓纲而裕正课”[5]。同治三年(1864),湘军攻克南京,太平天国宣告瓦解,淮河得以畅通,曾国藩立即下令革除饷盐名目,改复票盐旧制。他说“淮北盐务,自前督臣陶澍改行票盐,意美法良,商民称便,果能率由旧章行之,百年不敝。”[5]所以,淮河畅通以后,曾国藩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淮北推行票盐制。
1.开办新纲。之前淮北盐课奏销至戊午纲,现在新章规定接开己未新纲,由于战乱之后人口大减,很难销够原来规定的四十六万引之数,所以先办正额二十九万六千九百八十二引。同时大力招集新旧票贩前来请运销售,完纳现课。规定每引例定正盐四百斤,分捆四包,每包再加滷耗十斤,共重一百一十斤,其请票、截角、抽称、上栈等事都按照陶澍制定的票盐成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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