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作为中国首倡、高层推动的国家战略,对我国争取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融入全球经济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一带一路”战略,为我省全面扩大开放、转型发展开启了新的机遇。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是山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一、山西融入“一带一路”的积极进展
山西融入“一带一路”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和独特的地理优势。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5年印发了山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以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侨办组成的山西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出台了《山西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山西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关于做好各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方案与省实施方案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优先推进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并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分领域、分地区工作方案。山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贸、产能、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开放平台建设和贸易便利化改革实质推进,山西品牌丝路行活动和“以煤会友”取得良好效果,为后续合作奠定了基础。特别是2016年7月1日起山西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开通口岸签证业务,这一举措填补了我省无外国人口岸签证点的空白,标志着我省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16年,山西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贸易往来的达到63个,贸易额36.75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25.91%,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22.08%。2017年5月,山西先后举办了“一带一路”建设山西国际合作大会和首届中国“一带一路”与古丝绸之路重要货源地城市旅游发展论坛。
二、山西融入“一带一路”存在的主要问题
但同时要注意到山西融入“一带一路”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山西对外开放度较低。山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国内沿线省市在经贸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合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开放型经济体制、开放型经济格局尚未形成;对外开放功能平台不足,物流通道建设相对滞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才储备不足;山西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存在与周边省市、国家规划衔接不够,被周边省市和国家战略边缘化的风险。
二是面临政治、法律政策和金融等多重风险。存在战争内乱风险和政府违约风险,“一带一路”沿线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有些国家地方势力影响政府决策,有些国家因政权更替法律和政策缺乏持续性;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体系各不相同,对外商投资保护制度不完善,甚至设有不对等、不公平的审查制度;金融服务不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许多城市尚未有中资银行派驻机构和分支机构,人民币“走出去”步伐迟缓且用款手续繁杂,使用人民币直接投资、结算和汇兑困难大。
三是掌握国际产能合作信息量不够。由于对沿线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资源禀赋、投资环境、产业发展、市场情况、双边政策及风俗人文等方面的信息缺乏深入了解,企业有走出去的愿望,却没有相应的渠道和平台提供产业指导和信息支持;已经走出去的企业缺少管控海外投资和贸易风险的能力,导致损失巨大。
四是缺乏跨国管理和技术人才。山西省对外投资企业普遍缺乏熟悉当地法律、风俗,又精通业务、市场的复合型人才,且境外项目一般地处偏远或城郊,工作生活条件较差,难以招聘高素质的经营管理技术人才。当地劳动者劳动技能普遍偏低,一些自动化程度高、技术性强、管理要求严的岗位难以招聘到合适的人员。
五是对企业的服务不足。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滞后,对外服务的法律、会计、投资、咨询等市场中介组织发展跟不上,涉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滞后,提供各类专业服务不足。
三、山西融入“一带一路”促进对外开放的建议
根据中央《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和《山西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调研成果,对山西省融入“一带一路”提出以下建议:
(一)用主动开放合作意识,加强与国家战略对接
1.转变观念,积极作为,争取搭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快车。山西应从思想上突破对传统“丝绸之路”沿线节点的认知与理解,根据自身的区位特点,主动对接国家的规划和重大项目,将区域发展战略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之中。积极争取将山西参与“一带一路”的重大项目纳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一系列政策性银行和基金的项目库,获取优惠的建设资金支持,让“走出去”的企业能利用国家的战略红利和政策来加速走出去的步伐。
2.加强区域合作,协同规划,避免被边缘化。要主动与周边省市沟通,争取联合编制相关规划。要主动参与京津冀、中原经济区、晋陕豫、晋陕蒙、环渤海、中蒙俄经济走廊等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避免被边缘化、被绕道走。
3.找准定位,发挥自身优势,把山西打造成“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和节点。山西是亚欧大陆桥的重要陆路枢纽,具有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便利条件,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与“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枢纽,可以发挥承东启西的枢纽职能。山西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具有独特的能源优势,在产业基础、交通设施、装备制造和能源材料方面拥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后发优势。
(二)主动与国家及相关省市沟通,加快重大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
1.大力推进太原铁路口岸建设,努力推动临汾(侯马)铁路口岸设立事宜,重点做好与相关省市港口对接。
2.发挥太原机场航空中转及枢纽作用,推动大同、运城、长治、忻州、临汾、吕梁等机场航空口岸开放,开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线。
3.推进高速公路网和高速铁路网建设,加快太焦、大张高铁建设,提高山西连接京津冀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通道能力,开行中欧中亚国际货运班列。
(三)构建“一带一路”交流合作平台
1.打造“山西品牌丝路行”开放新名片。将“山西品牌丝路行”打造成山西企业“走出去”的重要载体,滚动实施“山西品牌丝路行”年度行动计划,结合山西省产业优势组织展览展销、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活动。
2.以煤会友。紧紧围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高碳资源低碳利用”这个主题,加强与世界主要产煤省州及相应城市多领域务实合作。
3.加强友好城市和友好伙伴建设。在发挥好已有友城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与沿线国家已经建立的友好省州、友好城市关系和多年高层互访、人文交流的良好基础,加强山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政府的互访,有针对性地建立一批友城,特别是主要经济带和港口城市,建立地方政府层面的合作机制,从政府层面积极推进合作。
4.用好太原武宿国际机场“落地签”政策。围绕“落地签”政策配置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山西省旅游业国际化进程。借鉴成都、上海、重庆等地经验,把用好“落地签”政策作为我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扩大开放的重要抓手。
5.加快境内外产业园区建设。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建设,有效带动全社会物流成本降低,增强企业活力,引领企业向开发性和外向型发展。加大与中资境外园区的合作力度,加强与已建、在建、规划中的各类中资境外园区的沟通联系,骨干企业龙头带动,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实现企业以大带小、抱团出海的目的。同时也便于在集中区域内建立企业“走出去”的服务中心,减少企业“走出去”的政治风险、不可预见的地方风险。
(四)深化产业合作,促进共赢发展
1.加强产能合作。一是利用山西省在煤炭开采和重型装备业方面成熟配套的服务体系,与中西亚地区丰富的能源资源优势相结合,在煤炭、天然气和太阳能、风能等能源领域优势互补,合作开发;二是对山西省钢铁、煤焦领域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整理汇总,筛选出山西省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联合上下游关联企业“走出去”;三是山西省在铁矿石、镍、铬等大宗资源商品方面有大量的进口需求,可以与有关国家共同建设原料基地;四是积极推动传统装备制造产业国际合作,充分发挥山西省铁路装备企业在电力机车、铁路货车、机车牵引电传动装置、车轴、轮对等产品在设计、制造、运维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山西省传统装备制造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2.拓展文化旅游合作。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旅游宣传推广三年活动方案,积极参与美丽中国·丝绸之路宣传推广活动,继续办好“一带一路”古城古镇旅行商采购大会。依托山西省佛教文化、晋商文化、根祖文化、关公文化、红色文化、传统民间文化等特色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有地方特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3.加快农业专业化园区建设。推动山西省特色优势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同时鼓励企业输出技术和资本,在沿线资源禀赋较好的国家建立农副产品生产基地。
(五)进一步优化企业“走出去”政策环境
1.推动“走出去”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山西省“走出去”促进政策,明确对负有“走出去”主体发动、项目筛选、扶持服务职能的各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内容和目标,不断完善“走出去”统计与考核评价体系,使加快“走出去”成为各方面的共识,保证有相当规模的公共资源投入以形成足够的促进力度。
2.推动“走出去”服务支撑体系。借助国家部委、商协组织和驻外使领馆等机构的信息渠道和资源,建立“走出去”信息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国别法律、法规、政策、项目等信息。加强社团和专业中介组织建设,发挥相关机构的专业优势,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财务、环保、技术等领域辅助性服务。加大人才培训投入,以适应加快“走出去”对各类人才的需要。
3.推动“走出去”安全防范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从政府到企业、并覆盖全部境外项目的涉外风险防控组织领导体系。指导企业增加风险防范投入,建立内部风险防范制度,做好风险防范预警和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应对能力。
4.设立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通过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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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组织处山西太原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