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一体化发展动态与中国FTA战略_行政管理论文

时间:2021-06-28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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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亚太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新引擎。亚太作为一个整体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地区,2014年亚太地区进出口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40%,外资流人量占全球外商直接投资(FDI)总额的43%。在全球多边经贸合作机制停滞不前,区域、次区域经济合作成为经济一体化新模式的背景下,亚太地区区域贸易协定(RTA)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大量涌现,不同层级的RTAs/FTAs网络相互交织,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亚洲面碗”效应。在不同的主导力量、复杂的经济利益和地缘政治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下,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出现了新的发展动态。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以及众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构成亚太地区主要的经济合作机制。

中国和亚太地区的经贸关系非常密切.自从2007年中国取代美国成为亚太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这一优势地位一直保持至今。2014年,中国67%的出口、73%的进口、72%的外商直接投资(FDI)来源于亚太地区。中国和亚太国家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关系,中国对外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主要来自于该地区,如中美贸易收支失衡问题,中国和东亚发展中国家出口竞争问题等。“十八大”以来,中国加大对内改革的力度和对外开放的水平.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自由贸易区(FTA)布局。中国应该主动灵活地参与亚太地区不同层次的合作机制.研究不同合作机制中的优势和劣势,平衡自贸区谈判中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我国自贸区建设的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善我国对外经贸关系。

1亚太经济一体化的现状和特点

1.1亚太经济一体化的现状

近年来,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区域内经济体签订的贸易协定RTAs/FTAs数量快速增加。根据WTO的统计,以APEC国家为主要代表的亚太地区已经签署的RTAs/FTAs数量,包括已实施和未实施的RTAs/FTAs数量为300个,属于亚太区域内的RTAs/FTAs数量为165,区域内RTAs/FTAs比重为55%(具体见表1)。区域内众多不同层级的RTAs/FTAs网络相互交织,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亚Dll面碗”效应,一方面RTAs/FTAs的签订有利于加强亚太地区经济体之间的经贸往来.推动本地区经济一体化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层叠交织的RTAs/FTAs网络也带来了复杂的原产地规则和争端协调问题。近年来,美国等发达经济体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和东盟国家等发展中经济体主导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使得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逐渐形成清晰的亚太路径和东亚路径。目前这两个巨型贸易协定(Mega-FTA)对亚太地区经济体的经济、社会、地缘政治关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深刻改变了亚太地区的传统贸易关系和贸易政策。

1.2亚太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特点

1.2.1指导原则多元化

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存在“开放的区域主义”和“竞争性自由化”两种区域合作指导原则。“开放的区域主义”核心特征是自愿性和非约束性,协调的单边自由化、协商一致的原则,主要突出包容性、开放性、渐进性。开放的区域主义“软约束机制”包容了东亚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有利于发展中国家逐步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竞争性自由化”指导原则主要强调各经济体根据自己的战略利益构建以自己为中心的贸易和投资安排.形成“轴心一辐轴”式的自贸区网络,自己处于轴心的位置,其他经济体处于边缘地位。

1.2.2合作机制多元化

发展中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关于区域合作机制的理念出现较大的差异,区域内经济合作机制在不断整合的同时不断多元化发展。首先,在整合角度,APEC机制不断呼吁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建设,发达经济体主导的TPP和东盟主导的RCEP从不同战略角度出发推进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机制的整合。其次,在多元化角度,区域内大国为中心的“轴心一辐轴”式RTAs/FTAs网络.发展中经济体组成经济集团。不同层次的合作机制可以起到“垫脚石”的作用,低层次的机制不断融合提升到更高标准的机制;也可以起到“绊脚石”的作用,不同层级的合作机制相互掣肘,复杂的经贸规则和协调机制带来额外的巨大经济成本。

1.2.3主导力量多元化

TPP由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主导,致力于建立新一代贸易规则、高标准的合作机制,在攫取区域内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加重视地缘政治利益等非经济目标。TPP不仅包括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市场准入条款(跨边界措施)同时也包含政府采购、跨境服务、法律、劳工和环保、合作和能力建设等非经济融合规制条款(边界内措施)。RCEP由东盟主导,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参与,主要以国家间的经济利益为主要动力.谈判的主要议题属于传统的贸易政策,集中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以及经济体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边界措施)。RCEP侧重于东亚经济体之间的包容性、灵活性,是对多个“10+1”、“10+3”以及众多双边经济合作机制的整合、提升。

2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动态

近年来,亚太地区掀起新一轮区域经济合作的热潮,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出现多种合作机制相互竞争的局面。APEC合作框架下的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东盟为中心形成的“10+1”“10+3”“东亚峰会”“东南亚区域论坛”以及正在谈判的RCEP,美国主导的,致力于打造“新一代”高标准、宽领域贸易规则的TPP,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以及众多区域内双边自由贸易、投资协定,这些多元化的合作机制共同构成了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动态。

2.1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

2004年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亚太自由贸易区(nAAP)构想。2006年在河内APEC峰会上,美国积极支持成立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2010年,APEC日本峰会上达成的《茂物及后茂物时代的横滨愿景》中,提出以具体行动推动FTAAP建立,发挥APEC孵化器作用,认为“10+3”“RCEP”、TPP等合作机制是实现FTAAP的可能路径。通过提供政策指引和智力支持,打造、提升亚太地区“新一代”贸易、投资标准,不断推进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2014年北京峰会上通过了《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启动实现亚太自贸区相关问题的联合战略研究,全面推进FTAAP进程。FTAAP一直处于倡议阶段,并没有形成一个约束性的经贸协定。一方面APEC内部关于茂物目标及其实现机制出现较大分歧,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进缓慢:另一方面FTAAP方案改变了亚太地区一直以来的自愿性和非约束性、协调的单边自由化、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进而实行约束性的多边谈判机制,这是处于较低经济发展水平的亚太国家所不能接受的。亚太国家对经济一体化目标的“高”与“低”及其进程的“快”与“慢”之间的衡量差异是造成了当前FTAAP方案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

2.2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

新西兰、智利、新加坡和文莱四个小型开放经济体(P4)在2003年开始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的谈判,并于2006年5月生效实施02008年2月美国宣布加入并就金融服务、投资议题进行谈判。2009年11月,秘鲁、澳大利亚同意加入谈判进程。2010年,越南、马来西亚加入TPP谈判进程。2011年11月,日本决定加入TPP谈判进程。2012年10月墨西哥、加拿大加入TPP谈判进程。2015年10月,12个国家宣布结束“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达成协定。TPP是对在APEC框架下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缓慢的强烈反应,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积极推动的FTAAP方案出现较大的争论,没有实质性进展,转而通过TPP谈判另辟蹊径,主导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TPP是美国“重返亚太”和“亚洲再平衡”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后危机时代美国通过扩大出口、增加就业带动国内经济增长,避免美国被排除在东亚的合作机制之外,防止东亚和太平洋沿岸经济圈出现隔离的局面,同时通过缔结高标准、宽领域的“新一代”贸易规则来遏制亚太地区复杂RTAs/FTAs网络的蔓延,降低因多重原产地规则和争端协调机制产生的贸易歧视和治理成本。

2.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RCEP)

2012年8月,东盟、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经济部长会议决定组建RCEP。2012年11月,在东亚峰会上16国领导人发布《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2013年5月在文莱启动RCEP谈判,截至到2016年2月,RCEP谈判举行11轮谈判和4次部长会议。RCEP协定如果达成,区域内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3,覆盖全球一半的人口,将会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RCEP是东盟国家集团对亚太区域经济整合和东亚地区地缘政治关系的战略反应。首先通过RCEP整合东盟和中日韩、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签订的“10+1”和“10+3”等经济合作机制以及“东亚峰会”和“东南亚区域论坛”等对话机制,进一步促进东亚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第二,东盟通过主导RCEP应对TPP、中日韩自贸区等合作机制的竞争,巩固其在亚太经济合作中的领导作用,强化以其为核心的“轴心一辐轴”经济体系。第三,RCEP在合作方式上强调灵活性,渐进性,考虑到不同国家发展水平的差异,设有早期收获协议和例外条款,对协定的标准和全面性没有过高要求。

2.4中日韩自由贸易区

2002年,在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峰会上提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构想。2012年11月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截至到2016年3月,已经举行9轮谈判,主要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协定领域等重要议题进行商讨。中日韩是亚太地区重要经济体,三国贸易总额占全球20%,占东亚地区的70%。另一方面,中日韩之间的贸易额占三个国家对外贸易总额不到18%,三国间的投资额占其对外投资重量的10%,中日韩三国在经济结构上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三国间的贸易和投资潜力巨大。2015年6月中韩自贸区签订,将会对中日韩自贸区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推进谈判进程。中日和日韩的历史遗留问题、领土争端等因素使得三国间严重缺乏政治互信.成为阻碍达成中日韩自贸区的重要因素,同时美国大力拉拢日本和韩国加入TPP协定,加剧了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程复杂化,中日韩自贸区的前景既充满希望,又困难重重。

3亚太经济多元化合作机制形成的原因

亚太地区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国家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经济一体化进程在指导原则、主导力量和推进路径等维度出现多元化特征。区域内经济一体化进程受国际经济新形势,国家经济利益、大国关系、地缘政治、APEC弱约束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以TPP、RCEP、FTAAP、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为主的多种合作机制相互竞争的局面。

3.1国际经济新形势的影响

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受阻使得全球多边合作机制进展缓慢。后危机时代,亚太地区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转而寻求加强区域经贸合作,通过参与不同层次的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区域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培育经济增长新优势。

3.2国家经济利益差异的影响

东亚国家大多是出口导向型经济体,经济结构的相似性加剧了竞争,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扩大出口振兴经济更是加剧了亚太地区的经济竞争。现阶段亚太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国家间差异化的经济实力、经济利益使得不同国家选择适合自身经济发展状况的合作机制,从而形成各种合作机制并存、激烈竞争的局面。

3.3大国关系的影响

中国和美国是相互间的重要经贸伙伴,同时由于贸易失衡,汇率问题、市场经济地位、对华高科技出口限制、反倾销调查等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双方之间没有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中日之间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领土争端等问题的影响.阻碍了双方的经济深度合作。东盟一直推动建立以自己为中心的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推动RCEP谈判,避免在地区经济合作中被边缘化。所以不同经济体以自身战略目的为出发点形成的多元合作机制并存局面是现实的反映。

3.4地缘政治的影响

美国通过“重返亚太”战略,为了抓住亚太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实现扩大出口、增加就业,在战略上防止东亚经济一体化造成东亚和太平洋沿岸两大经济圈的割裂,避免被排除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外。同时日本、澳大利亚、东盟等经济体为应对中国的崛起,加快推动以自己为轴心的区域合作机制。TPP、“10+1”、RCEP以及众多的双边自贸协定构成了复杂交错的合作机制。

3.5APEC弱约束性机制的影响

APEC是亚太国家经济合作的重要载体,与WTO多边合作机制相比约束性较弱。其协调单边自由化、自愿性和非约束性、协商一致的指导原则在增进传统经贸合作、贸易投资自由化方面具有灵活便利的特点,随着发达国家推动高标准、宽领域的新一代经贸规则,发展中国家由于开放程度低,经济结构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选择低水平的合作机制,这就造成了区域内不同经济体寻求不同层次的合作机制,同时APEC机制的弱约束性也决定了其在推动FTAAP建设时后劲不足。

4中国在亚太地区的FTA发展战略

十八大以来,中国加快构筑立足周边、依托“一带一路”战略、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区布局。在多边合作机制进展缓慢的现实下,中国积极参与区域、双边RTAs/FTAs合作机制,通过建立自己的RTAs/FTAs网络,自身处于轴心——辐轴结构的轴心位置,中国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同时在地缘政治博弈中实现更多的非经济目标。中国在亚太地区FTAL发展战略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

现阶段中国通过“10+1”“10+3”“东亚峰会”等多种合作机制,积极推进RCEP谈判,统筹利用不同层次合作机制来实现自身的经济和非经济战略目标。中国应支持东盟在亚太经济一体化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同其他大国的经贸合作,来应对TPP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带来的巨大挑战,推动东亚经济深度融合。在具体实践中,RCEP各成员国对短期内难以接受或承诺的议题可以安排过渡期或先进性国内试点性改革,运用“早期收获计划”的方式,对各方互补性较强的部门、产品,达成各种优惠安排和开放协议,使各方分享RCEP的收益,增强对RCEP的信心,促使RCEP谈判进入快车道。

2)加快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程。

现阶段中日韩三国的经贸关系和三国的经济大国地位严重不相符,其中政治、经济影响因素复杂。首先中日韩三国间要增强政治互信,妥善处理三国间的历史问题和领土纠纷。通过中日韩自贸区的建设,加强深层次的经济联系,以经促政,加强政治对话协商,从长远来看符合三国的政治经济战略目标。对于中日韩FTA谈判的敏感产业,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可以运用“早期收获”模式:先签订“早期收获计划”,使各方尽快分享贸易投资自由化带来的巨大利益,树立合作信心。其次,中韩自贸区已经签署,借鉴其成功经验,通过“示范效应”推动中日韩自贸区的谈判进程。

3)推动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建立。

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都位于亚太地区,同时中国所面临的贸易壁垒也来自于该地区。中国通过在APEC合作框架内推动推动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建立有利于平衡美国主导的TPP和东盟主导的RCEP对中国的影响,发展与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的多元平衡关系。同时通过积极参与贸易投资等相关规则的制定,明确自身谈判中的优势和劣势,平衡谈判中的权利和义务。另外中国推动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建立,避免其他封闭性合作机制造成的出口限制和贸易转移等不利影响。亚太地区建立高标准、宽领域的自贸区.加快“边界上”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促进“跨边界”区域互联互通,改善“边界后”商业环境,有利于本地区复杂RTAs/FTAs网络的整合。

4)评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的影响。

TPP作为美国“重返亚洲”的战略工具对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重要的影响,对中国的区域经济战略和地缘政治都构成了巨大的挑战,从TPP协议的标准和议题的覆盖面来看,远远超过传统贸易规则,如果中国现阶段寻求加入该协议.将会对进出口和国内相关产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目前中国应客观评估TPP所代表的“新一代”贸易标准对中国国内产业结构以及对外经贸关系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对涉及的新议题和新领域进行仔细研究,同时对关乎国家核心经济利益的领域和议题设置底线。在战略方面中国要积极构建自己的RTAs/FTAs网络,同时依靠东亚地区经济合作机制来平衡TPP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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