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层国库集中支付现状与对策研究_财政金融论文

时间:2021-06-29 作者: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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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已经深化到了国家财政预算的整个领域,而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文章以此为出发点,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据此提出了完善国家基层国库支付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国库支付;集中;财政;对策
一、国库集中支付的涵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取消了各个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自己的账户,然后财政拨款到账户,各单位分散保管的方法,而是采用按照支出部门和资金性质等建立国库专门的账号体系,将资金款项通过国库和指定的银行,直接划拨到单位账号上,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的方法。因此,国库集中支付是指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规范支出拨付方式来将资金直接通过国库和代理银行拨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由此可见,国库集中支付是一种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
二、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现状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以国库集中支付为核心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的改革,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多层分散管理方式,引起了许多方面的不适,其中以预算单位的反应尤为激烈。国库集中管理模式借鉴了西方大部分国家的国库支付管理模式,而中西方的国库收支机构在管理理念上是有很大区别的,不同于西方崇尚法治、追求效率、追求公开透明的管理理念,我国的政府管理机构存在明显的“库藏管理”思想,这与我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思想意识是分不开的。而作为新时代背景下的国家管理机构,财政收支部门必须转变思想,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达到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目标。
(二)制度实施过程存在风险
1.零余额账户风险
所谓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时,先由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账户。按照目前的制度规定,一旦在财政支付的过程中出现失误,补救的解决方法是将资金退回到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然而同样按照规定,零余额账户是“只进不出”的,因此已经支付的资金无法被退回。目前这种情况的普遍解决方法是有代理的银行将资金挂存在银行内部的临时账户上,等待预算单位的处理,这样做的结果大大增加了资金支付的风险。
2.预算拨款凭证及退库凭证风险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以来,预算拨款凭证和退库凭证作为国家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进行资金款项支付的主要凭证,但却没有将其列入空白凭证的管理范围,也没有规定具体的使用期限。在进行拨款和退库程序时,只需在付款联加盖国库预留印鉴,就可以实现拨款和退库。但凭证上的其他联却没有鉴定甄别的依据,很容易发生替换或者意外混淆,存在极大的风险。
3.制度转型期固有的风险
由原来分散的国库支付模式转为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带来的首要风险便是国库支付的违规模式由原来的分散、低层次违规转变为集中、高层次违规。如在国库现金余额不足以支付所有支出单位的到期付款时,国库机构往往根据同供应商间的私下交易,比如贿赂或偏好,来决定付款顺序,其结果就是预算执行结果同预算目标的偏离。再则,资金直接从国库经收处出入,减少了央行会计部门的审核环节,资金风险外露。
三、完善我国基层国库集中支付的对策
(一)树立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新思路
基层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虽然国家对相关单位的投入力度是会不断增加的。但是,基层单位不能完全依赖国家财政拨款,财政对基层单位的投入方式必须改革。因此,必须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财政管理知识,彻底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对基层单位各部门的宣传工作。这就要求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强化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尽快适应和推进这项改革。
(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实行财政资金集中管理
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将政府各部门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集中到中央银行或委托其他商业银行设立的“国库存款账户”,取消各预算单位独立开设的预算账户,实现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财政收支的“双直达”。在我国,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具体国情,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
(三)实行预算执行和监督三分离制度,完善国库监督控制体系
我国的国库监督体系主要由财政监督、政府监督和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组成。财政部监察局和监督司负责国家财政资金收入拨付的检查和监督。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对同级各部门预算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执行。这种监督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责利既不明确也不对称,审计机关隶属于各级政府,缺乏独立执法的能力,权力之间缺乏制衡,监督约束软化。
(四)建立健全配套的财务管理制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新的财政国库管理机构体系建立,银行账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体系、资金支付方式等发生了重大的改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一些财务制度也应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特别是当前财、库、行、校之间在功能衔接不完备的情况下,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利和义务。要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管制约机制,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要加大支付全过程的监控力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检查。
四、结语
任何制度的转变都会引来暂时的不适或“疼痛”,但不代表制度本身的问题,国库集中支付模式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的国库支付管理模式,它对我国的财政管理工作意义非凡。实践中我们要努力贯彻各项政策和法规,并致力于研究这项制度,认识制度的优点,发现实践中的不足之处,最终建立起一个高效、严谨、公正的国库支付制度。
参考文献:
[1]:徐明坚.论我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D]中南大学,2007.
[2]:薛瑜.健全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机制的思考[J]财经界,2010,(01).
[3]:郑燕明.浅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必要[J].绿色财会,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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