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
摘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高校学生群体中的突发事件的产生,与高校管理制度的缺陷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高校应构建包括组织、制度、沟通和恢复机制内在的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机制。
关键词: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以人为本;高校
近年来,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在校大学生数量猛增,高校学生突发的公共事件也时有发生,并且呈逐步增加的态势,有些已经对学校、地区乃至社会全局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一现象与当前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校园,落实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学生合法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产生了挑战,而探究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根源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和关键。因此,阐明高校学生突发公共事件诱因,对构建和谐校园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尽管高校突发学生公共事件表现的形式各有不同,但其背后有着共同的深层次原因,其中高校管理因素占有很大一部分。本文围绕高校内部存在诸多管理漏洞、服务缺位、人为失控、制度规范缺失和资源制约等因素进行分析。
一、高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高校一系列的管理行为中,对于高校学生突发公共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人为本理念的缺失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是彰显大学精神的重要标志。但一段时期以来,一些高校内部管理出现了诸多偏差,其中最大偏差在于过分推崇以物为本、以钱为本、以权为本的管理模式,淡化了以人为基石的人文管理范式。一些高校管理者视学生为学校的附属物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官本位意识较强,习惯于文件、会议式的工作布置,忽视学生权利和权益的维护;习惯于强调学生统一规范的要求、忽视学生个性和主体地位,以致于把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变成一种口号。事实上,学校以学生的存在为前提依据,离开了学生,学校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2.管理行为失范
作为现代大学治校方略的重要内容,依法治校不仅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也是现代大学管理的必然选择。然而,一些管理者法治意识和尊重学生权利的意识依然淡薄,诸如部分高校学生规章制度中依然存在“罚款”、“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未能通过英语四级者,不颁发学位证书”、“不缴足学费、不偿还贷款,扣发毕业证书”等规定,既违反了行政法治原则,也违反了现代社会法制精神,很容易导致与大学生之间的纠纷甚至对簿公堂。特别是一些独立二级学院(有些是异地办学),由于在学历文凭管理上不规范,不仅损害了学生利益,有时还导致学生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也损害了大学的社会形象。
3.开放、竞争、透明的环境与传统管理方式的冲突
面对经济全球化竞争加剧、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以及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时代的挑战,在开放、竞争和透明的环境下,改进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生学习和成才的需要与传统的经验式、集权式、控制化管理等管理方式产生了冲突;强制性态度和检查、监督的方式与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产生了冲突,也使管理工作的效率大打折扣。学生从内心更加呼唤既有人情味又能吸收大学生有序参与的管理方式。
4.管理制度刚性与柔性操作的冲突
(1)制度不健全。根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有权规定本校具体规章制度。但事实上,目前一些高校涉及学生培养和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偏离上位法,有些制度之间存在冲突,常常导致学生无所适从;而有一些领域却缺乏管理制度、存在管理盲区或者称之为学生管理“灰色地带”。一旦出现涉及学生利益的情况,容易导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产生纠纷,进而引发学生的不满情绪,甚至产生过激行为,有时成为诱发学生突发公共事件导火索。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123456789@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