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代表了亿万农民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审计的职责是对经济领域中涉及国家和民众利益的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责是促进各项“三农”政策的落实,揭露和查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保障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投入的安全有效,通过审计掌握的信息资源为党委政府建设新农村决策提供依据。本文结合实际谈谈新农村建设中审计监督领域涉及的问题及审计的职责定位。
一、新农村建设中审计监督领域涉及的问题
(一)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挤占、挪用、滞留支农专项资金、改变支农贷款资金投向现象较为普遍;二是一些项目实施单位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重投资、轻管理,存在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工程质量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配套资金不到位;四是项目管理单位多,职能重叠,导致资金使用分散,整体效益发挥不足;五是少数地方存在以争取专项资金为目的而申报项目,立项评估不深入,导致项目质量低。
(二)农村中小学教育现状仍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来,国家对农村中小学教育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措施,但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导致农村中小学教育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农村教育的发展。一是普九期间形成了巨大的债务;二是农村中小学虽然实行了“一费制”,但少数学校仍然存在费外收费、账外收费等现象;三是由于近几年生源结构发生变化,大量教学资源闲置;四是书本费的收取存在随意性;五是偏远农村教育点减少,学生实行寄宿制,年龄小的孩子生活不能自理,托教费形成隐性支出,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三)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迅速,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但从运行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财政对医院经营补贴逐年减少,医院只能靠自身收入维持运转,实行合作医疗后,农民看病必须到定点医院,客观上形成了垄断利益群体,个别医院存在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检查范围的现象;二是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复杂,少数地方程序不规范;三是医疗基金偏低,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报销限额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病医疗费用。
(四)村级财务管理亟待加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合并村组后,新官不理旧账,村级债务消化缓慢,高额利息使债务居高不下;二是实行村账乡管后,少数地方存在核算与管理脱节的现象;三是财务管理不公开,土地发包收入、征地补偿费等收支不透明,导致农民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四是村级财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原始凭证不合法,会计核算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
二、审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定位
(一)树立两大理念,服务新农村建设
1.树立民生审计的理念,将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三农”政策及支农资金执行、运用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审计机关应树立民生审计的理念,将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作为审计重点,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保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各项惠农富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关注涉农政策落实情况。如审查退耕还林与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与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户水窖补助和降氟改炉资金是否拨付到户;二是关注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如开展农村中小学财务收支审计,审查九年义务教育学杂费减免和特困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政策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开展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审计,核实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挪用医保基金、违规收费、超范围核销医保费用等舞弊现象;三是关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如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制度是否完善,相关的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是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