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活动分为供应、生产、销售三大环节,其中生产环节为组织产品生产所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按产品对象形成产品生产成本,即为制造成本。产品制造成本核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到产品销售成本结转的正确性,进而影响当期的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制造成本的审查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查的重点。
●制造成本的会计核算
制造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以及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该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设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账页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按费用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案例1]
[案情说明]茨田(龙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03年3月生产甲产品发生下列费用:
基本生产车间领用材料¥200000元,支付人员工资¥80000元,月末分摊制造费用¥36000元;
辅助生产车间领用材料¥80000元,支付人员工资¥20000元,月末分摊制造费用¥31000元;
车间一般耗用材料¥2000元,支付管理人员工资¥40000元,提取折旧25000¥元
[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