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现状及风险分析
作者:未知小额借贷模式最早可追溯于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在孟加拉国国有银行创立乡村支行,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近年来,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带动,传统的小额贷款模式与互联网紧密结合,进而产生了P2P网络借贷。
一、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形成
P2P网络借贷的基本过程和原理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借款人在网络平台上面提出自己的借款申请,借出方在参考自身情况后选择是否借出,进而达成借贷交易。由此发现,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个为借贷双方提供交易的中介平台,本质是互联网模式下的私人借贷。优点是资金充足、手续便捷,此优点能有效缓解传统银行资金不足、贷款手续复杂繁琐、受众群体有限等压力。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帮助民间借贷解决了空间和地域上的限制,不同地域的人也可以自由选择交易,并且信息可以充分沟通。
二、我国P2P网贷行业的运营状况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起源于2007年的“拍拍贷”。经过十年的发展,我国的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快速。根据网贷之家等相关权威机构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的网贷发展无论从规模还是增长率上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根据零壹研究院发布的《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0年至2017年我国网贷行业统计数据如下:总交易额保持持续增长,2012至2013年增长最快,达到600%,因此在此之后总交易额也成指数形式增长,到2017年我??网贷交易额到了28048.49亿元,增长率为36%,根据增长率来看,增长的速度明显放缓,交易额虽仍有大幅增长,但增长率比去年要降低很多,这说明我国网贷行业从井喷式发展逐步转入了持续稳定发展的新阶段。除了交易额与增长之外,网贷平台数量以及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也可以反映网贷的发展现状。自2010年以来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数量逐年增加到2015年到达顶峰3400余家,正常运转的网贷平台数量自2015年起在逐年减少,与此同时问题平台的数量在逐年增加,2016年达到1700余家。由此可见,国家在对网贷行业的不规范行为和现象,在进行大力的监督和整改,平台的规范行为在逐步提高,对问题平台的管制也大有效果。反映P2P网络借贷行业运转的另一个指标是综合收益率和平均借款期限。网络借贷的综合收益率近4年呈现下降的趋势,但下降速度逐年放缓,2017年行业的总体收益率较2016年下降了9.45%。平均借款期限从2013年开始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上升到2017年网络借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上升为9.16个月。这两个指标的变化:综合收益率的下降、平均借款期限的上升预示着网贷行业的运营现状趋于规范与和谐,预示着用户也能享受到类似于传统银行提供的稳定的借贷服务。
三、我国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及风险分析
1.信息中介模式及其风险。这是P2P网贷平台运行模式中最基础的模式,最早期的网络借贷平台都使用的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中借款还款手续、资料审核、借款人的竞标手续均可以线上进行。在交易过程中事实上P2P网贷平台只提供了交易中介的作用,有关资金管理等实际业务不参与。目前拍拍贷、投哪儿网等使用的是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流程是借款人在平台注册私人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借款申请。为了保证交易双方的安全性,平台用户填写的信息包括身份证照片、手机号码、户籍信息等私人信息。用户的信用等级通过其提供的个人认证信息来评估,等级不同,借款额度也不同。然后借款人可发布借款需求筹集资金;出借人可酌情进行应标。信息中介模式风险有:信用评级制度不够完善使得借款人违约带来财务风险。且风险出现后,因平台只提供中介功能不能及时解决风险。
2.信息中介下的第三方担保模式及其风险。由于信息中介模式下出借人的风险相对过高,没有风险控制措施,针对此P2P网贷平台引入了第三方担保机构来防控风险。具体操作模式是借贷双方在达成交易之前,第三方担保机构先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协议,如果借款人现违约,第三方担保机构先将钱给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追偿。国内第三方担保的P2P借贷模式代表是红岭创投、人人贷、有利网等平台。与纯中介模式相比,共同点是平台不参与处理具体事宜,依然保持其独立的信息中介作用,不同点是三方担保模式结合了线上与线下手段,借款人线上注册信息,担保机构线下对借款人进行调查,评估其还款能力。视出借人的还款能力情况和信用状况,决定是否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为其担保。
3.债权转让模式及其风险。第三种P2P网贷平台运行模式是债权转让模式。是由宜信公司的CEO唐宁首创的。这种模式的流程是出借人先将资金借给借款人,然后让平台将债权转让给资金的真实提供方,使得借贷双方不直接接触,形成“多对多”模式。此模式的流程是先由债权人将资金借给借款人,然后由债权转让平台将债权转让给资金的真实提供方也就是出借人,在整个过程中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网贷平台的核心管理人员一般充当债权人,债权转让平台一般会将债权拆分、重组为利率与期限不同的理财产品。债权转让模式相对于以上两种网贷模式的优势是:一提供多种可选择的理财产品,可吸引大量出借人;二借款流程快捷,资金周转快,对急需用钱的双方都很便利。因此这种模式能更好适应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环境,受到了国内多家网贷平台的青睐。目前宜信、陆金所、挖财网等使用的是债权转让模式。债权转让模式的“多对多”形式,债权人与平台之间关系紧密,有发生平台自融和庞氏骗局的风险;另外若没及时将资金借出去或将债权转让,有可能引发网贷平台资金大量损失的风险。出借人有因网贷平台自身能力不足而无法做好信用中介的风险。平台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未能及时转让债权所造成的资金损失的风险。目前来讲,网贷行业的风控能力无法与传统银行相比,不具备信用中介的风险控制水平。近年来,国家重视这个问题后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网贷行为的政策,期待网贷平台应由信用中介向信息中介进一步转型。
综上所述,当前存在的三种P2P网贷模式在运营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但是出借人面临资金回收的风险是几种模式中都存在的,且这种风险不一定是客观存在的,多数随着交易过程的变动所感知出来的。
(作者单位:汉江师范学院数学与财经系)